当代资本主义处在什么样的发展阶段上?我国学术界历来有不同的说法,而近来,一种认为当代资本主义已经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过渡到国际垄断资本主义的新阶段的说法,尤其引起人们的注意。当代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否真的已经被国际垄断资本主义所取代?
一、跨国公司迅猛发展本身并不是论证这个命题的充分根据
认为当代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已经过渡到以跨国公司为支柱的国际垄断资本主义新阶段论者提出了三条论据:一是说跨国公司的生产、经营已经跨越了国家的地域疆界,超越了国家的主权范围;二是说跨国公司内的贸易和生产分工在比重上已经超过了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和生产分工;三是说所有国家都受到跨国公司的强烈影响,所有国家的国民都在消费跨国公司的产品。
这三条论据无疑反映了西方国家跨国公司在二战以后迅猛发展的事实。
西方国家的跨国公司是资本在国际范围内运动的一种形式,资本国际化的主要组织形式。在二战以后,在科技快速进步、国际分工加深、生产社会化发展到国际规模等条件下,跨国公司获得了迅猛的发展。据统计,在1968年,现代西方跨国公司的母公司还只有7276家;到20世纪末,全球跨国公司总数已达6.3万家,其子公司则达69万家。
而从生产和经营规模上来说,在1971年,各跨国公司在海外进行的国际生产,为3300亿美元,超过资本主义国家的全部出口额,跨国公司控制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生产的50%,出口额的60%,技术转让的30%;现在,跨国公司的生产总值占世界各国国民生产总值的25%,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和跨国公司之间的贸易量占世界贸易总额的60%,世界上80%以上的对外直接投资和90%以上的科技开发和转让都是由跨国公司进行的。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002年8月在瑞士日内瓦公布的报告称,世界上100家最大跨国公司的附加值近10年来平均增长速度比一些国家的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还要快,从1990年占全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3.5%上升到2000年的4.2%。
但是,这一切事实所说明的,都只是西方的跨国公司在迅猛发展着,它所发挥的作用和影响在日益增长着,而并没有证明西方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已经过渡到了国际垄断资本主义的新的发展阶段。所谓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就是垄断资本同国家政权相结合,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去实行对生产和分配的社会调节,并在国家的参与、支持、帮助和促进下,使生产和资本大规模跨越国界,发展跨国公司。所以,西方跨国公司的迅猛发展本身就是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推动下出现的,因此,用这种迅猛发展的事实来论证当代西方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已经过渡到国际垄断资本主义,显然是根据不足的。
要判断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否已经过渡到国际垄断资本主义的新的发展阶段,不仅是考察跨国公司的发展情况,更重要的是,首先需要考察和弄清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民族国家的历史命运。如果说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民族国家果真像一些新自由主义者所鼓噪的那样已经“过时”了、“终结”了,那就当然要被别的什么东西所取代了,反之,那就是另一回事;其次,还需要考察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民族国家与跨国公司的关系,看跨国公司的发展是否削弱了国家的作用,用跨国的国际资本的统治来取而代之。
二、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民族国家的历史命运:是全球化毁灭了国家,还是国家在推动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无疑地在某些方面削弱和侵蚀了国家权利。例如:(一)超国家组织对国内政治生活影响的增大,就超越了主权国家的传统边界;(二)跨国公司在相当程序上左右着民族国家的国内经济和政治,其全球活动冲破着国家领土主权的束缚;(三)世界市场的形成严重地限制和削弱了国家的传统职能;(四)全球问题的出现和不断增多,动摇了以国家为中心的传统的思维方式和价值理念;(五)在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国际行为主体的多元化,限制或者代替了国家权力的发挥;(六)而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增强的个人行动的选择性和自主性,又减少了个人对民族国家的依赖程序,甚至使民族国家的政治认同遭遇危机。但是,诸如此类的情况,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是,经济全球化又使民族国家的作用更加突出。这是因为:(一)造成经济全球化的技术进步、国际贸易、资金和信息自由流通,这些因素并不削弱国家这个概念;(二)经济全球化本身也不影响国家的性质;(三)民族国家仍然是最重要的国内规则和国际规则的制定者、实施者和重要参与者;(四)经济全球化还使各国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促使民族国家适应于形势的调整,采取正确的宏观经济政策,凸现国家主权概念的经济方面,进一步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但新自由主义者却片面地强调和极度地夸张问题的前一个方面而无视问题的后一个方面,在全球主义的旗号下,极力鼓吹民族国家过时论、终结论,说什么在全球化时代,世界经济相互依赖程度日益增大、各国经济处在前所未有的高度一体化的状态下,民族国家的经济自主性遭到了破坏,这种破坏表现在:(一)使之失去了作为当今无国界全球经济中有意义的参与单位的作用,(二)民族国家作为一个经济单元可以忽略不计,(三)国家作为社会协调者的地位已降为无权做出决定的旁观者,(四)国家主权不再是无可争辩的基本价值,国家独立成了逆时代潮流的行为。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没有国界的新世界。总而言之,经济全球化必将毁灭主权国家。
新自由主义者的这种全球主义论无疑是不符事实的、错误的,因而理所当然地遭到了一些有识之士的驳斥。例如,罗伯特•维德在《全球化及其局限性:关于国家经济衰亡的报告是极其夸张的》一文中,就开宗明义地指出:“我认为,世界经济是国与国之间的动作,是非全球的。大国国民经济中超过80%的产品是供国内消费的,超过80%的投资是由国内投资者投入的,公司扎根于国内,由本国的协调机制进行协调”;琳达•韦斯则在《全球化与国家无能的神话》一文中指出,新自由主义的这种全球主义论“夸大了经济全球化的事实与影响,低估了国家能力的多元化与适应性”,“错误地认为政府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遇到的制约是绝对的而非相对的;它没有看到国家适应内外挑战的进化等,认为国家的历史已经终结”,她强调指出“在全球化进程中,民族国家的作用不是更小了,而是更大了,不是在阻滞发展,而是在推动进步”。
之所以说在全球化进程中,民族国家的作用不是更小了而是更大了,是因为处在动态的经济和国家之间体系中的现代国家,适应性是其实质。这种适应性具体表现在:适应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资本主义国家除了宏观经济政策之外,还有许多手段来管理经济。以产业政策为例,它在东亚地区继续发挥着巨大作用;在德国,国家对特殊工业中的公司战略有重要影响,通过政策来影响其创新战略。产业政策的真正能力就是要求国家不断地调整其工具和任务。
之所以说国家是全球化的推动者,是因为全球化的发展并不完全是一种由科技进步所导衍出来的现象,在某种意义上说,它也是一种由政府政策所导衍出来的现象。例如,资本市场的开放,就是政府行为的直接结果,而且许多国家正在寻求直接推动、而不是限制公司在贸易、投资和生产方面的国际化。韩国直接推动本国企业的全球化战略就包括:(一)鼓励本国企业在国外资本市场上集资,(二)国家资助私人企业在海外拓展,(三)支持本地区企业同多国公司建立合资企业或达成技术合作关系,(四)直接帮助企业在海外重新选址等等。
除此之外,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资本主义国家还越来越多地依靠其在国家联盟、跨国组织以及私有部门团体中占据的主导地位,更加严格地控制本国经济,以及同其他国家和地区建立和加强伙伴关系来适应新的环境,以推动全球化进程。
三、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跨国公司与民族国家的关系:是跨国公司依赖于在民族基础上运作的国家,还是跨国公司取代了国家?
正因为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民族国家作为全球化的推动者,它的作用就总体来说不是更小了,而是更大了。因而它同跨国公司的关系,就是跨国公司依赖于在民族基础上运作的国家。这种依赖关系具体表现在八个方面:
一是资产和雇员。大多数跨国公司的资产和雇员大都集中在母国。例如,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在美国拥有其大约70%的雇员和超过70%的资产;日本本田汽车公司在日本拥有其63%的资产和雇员;在1993年时总共只有18家跨国公司的资产大部分在母国之外的其他国家;甚至当德国的戴姆勒-奔驰汽车公司和英国的航空航天公司在国外的销售额占57%和65%的时候,它们在海外的资产却只占19%和18%。
二是生产。正因为这样,大多数跨国公司把其大部分生产集中在一国及其近邻国家中。例如,日本本田、尼桑、丰田的全球产量中有70%到90%是在日本国内生产的。
三是销售。这是跨国公司在国际化方面进展最大的项目,在《财富》杂志1993年公布的世界100个最大的公司中,有40多家公司的销售额至少有一半是在国外市场上实现的。
四是研究和开发。然而,即使在生产国际化达到相当比例的跨国公司,其研究和开发仍然集中在母国国内。例如,飞利浦公司虽然在母国荷兰只有其15%的资产,但其研究和开发工作却有40%在荷兰进行;瑞士的跨国公司其研发工作在母国进行的比例为三分之二,瑞典的则为75%。
五是股份的持有。多数跨国公司的大部分股份都被母国国内的个人、法律实体所掌握;几乎没有核心的跨国公司让国外投资者持股超过10%的;日本、韩国的大多数跨国公司其股票不在国外上市;雀巢公司98%的销售额和95%的资产在瑞士之外,但其绝大部分股份却由瑞士人持有。
六是董事会的组成。据鲁伊格罗克和冯•图尔德在《国际改革的必然性》一书中所发表的调查数据称:1991年时,在美国30家核心公司中,只有5家(飞利浦•莫里斯、杜邦、克莱斯勒、强生、联合技术公司)的执行董事中有一名外国人;1992年,美国的大型公司的董事会中,只有2%是外国人;在日本的20家大公司中,只有2家的董事会中各有一名外国人;在德国的15家核心公司中,只有4家的董事会中有外国人。
七是高层管理层。大多数跨国公司的高层管理都把持在其母国人士的手中。像在荷兰、瑞典、瑞士这些小国的资本家创办的大公司中,尽管在早期必须跳出狭小的国内市场和供应商的基地,因而其国外销售额和国外资产所占百分比往往会达到非常高的国际化程度,但在其高级管理层中,却仅有少数几个非母国人士。
八是母国在跨国公司的创立和维持中所起作用。鲁伊格罗克和冯•图尔德发表的调查数据还告诉我们:
1.1993年《财富》杂志公布的100家最大的公司中,至少有20家在过去的15年中,如果不是由于它们各自政府的挽救,就根本无法作为独立的公司保存下来;其中最典型的是20世纪80年代初的英国、法国、意大利三国的钢铁公司和美国的克莱斯勒公司;1993年瑞典政府又支持了其两家主要银行;韩国政府则在1987年挽救了濒临破产的大宇公司。
2.1993年《财富》杂志公布的100强企业中,所有领先的美国计算机、半导体和电子产品制造商,都从特惠的保护性合同中获得了巨大的收益;所有主要的电讯公司的重要合同,都依赖于政府同国际财团的讨价还价;23家直接从事石油工业的公司都依赖美国的军事霸权来对抗其在中东业务中所受到的威胁。事实说明,全球经济的激烈竞争正在提高着跨国公司对于母国政府的依赖程序。
正是因为存在着诸如此类的情况,有的研究者从中得出结论认为“全球或无国界的公司是具有国际经营规模的国家公司”。
根据上述情况也可以看出,认为当代西方国家已经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过渡到国际垄断资本主义的新阶段,显然是根据不足的。
四、无国籍公司的萌芽现象
应当指出,上面所说的是事情发展中的主流,它规定着事物在当前发展阶段的性质,这是不容否认、抹杀和颠倒的。但与此同时,又必须看到已经出现的无国籍公司的一些萌芽现象,这就是从股权上看其所有权是国际化的无国籍公司的萌芽现象。
根据温•格兰特在《对全球化经济协调的认识》一文所提供的材料和数据:
1.英国化学工业公司是有意按照国际化战略组建的一个典范,这家公司有意吸收非英国的成员进入董事会,其最高层的170名经理人员中还有40%的非英国人。
2.ABB公司是在瑞典通用电器公司和瑞士的布朗•博韦里公司合并的基础上组建的,经理人员是瑞典人、瑞士人和德国人,它在英国开展商务活动,又以美元定货,它在其1990年年度报告中称“我们拥有很多的祖国”,而其总经理则说“我们拥有全球化的协调能力,但是没有国家的偏好”。
3.据1990年5月14日的《商业周刊》的报道,跨国公司中国外持股量超过20%的有:瑞典的ABB公司,国外持股50%;荷兰的飞利浦公司,国外持股46%;德国的拜尔公司,国外持股48%:英国的Smithkline-Beecham,国外持股46%;德国的西门子公司,国外持股44%;德国的赫希斯特公司,国外持股42%;英国-荷兰的联合利华公司,国外持股27%;德国的戴姆勒-奔驰公司,国外持股25%;美国的杜邦公司,国外持股24%;瑞典的SKF,国外持股20%;瑞典的Electrolux,国外持股20%。
但即使如此,格兰特对事情的看法还是持谨慎的态度。他告诫说“不要过分夸大这种趋势”,“无国籍公司还没有出现,但是已经出现了一种值得注意的萌芽现象”。今后事情将往哪里发展,还得由实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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