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已经三个月了,派出所天天都说抓不到人,其实人一直在县城,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打人致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如果办案人员不积极抓捕案犯,涉嫌渎职不作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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