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出生的孩子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1999年出生的孩子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关于1999年出生孩子是否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具体需要到当地计生部门进行咨询了解,各地对于独生子女证是否可以办理的政策不同,参考如下:

南海:2016年1月份开始全面停止办理独生子女证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从2016年1月份开始,海南就关闭了系统,停办独生子女证,但在全面二孩之前生育独生子女的父母,依然可在退休时享受退休金加5%的政策。
河南:2016年之前出生的仍旧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
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对2016年1月1日之前,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各地可以继续办理;领取证书的夫妻,继续享受奖励,继续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待照顾。
对2016年1月1日以后有生育行为的公民,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今后也不再给予计划生育的奖励、优待、扶助。

参考资料:http://www.hq.xinhuanet.com/news/2016-06/29/c_1119135121.htm
http://www.ha.xinhuanet.com/news/20160621/3219345_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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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21
1999年出生的孩子现在不能办独生子女证。
目前小孩已经18周岁了,已经超过了16周岁的最后申请年龄。
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向国家承诺不再生育子女,国家发给你一个证书,证明你向国家作出过承诺,国家出台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作为一个享受该政策的一个重要凭据。
  申请条件: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可见,必须在子女十六周岁以内的才能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否则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第2个回答  2016-06-22
可以办理的,只要是在2016年1月1日以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根据2015年12月27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第3个回答  2016-09-10
现在不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因为2015年12月31日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最后一天。
按照现在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注意:不可以领证的情况如下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第4个回答  2016-08-18
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如果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还能否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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