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违规辞退我,怎样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我于今年8月中旬在一家私营医院工作,工作2周左右,内勤叫我去签合同,内勤问我签约人基本情况,我一边说,她一边填,我看铅印内容和复印内容没什么问题,就签了自己的名字。主要我略微知道一些基本法,了解到签订的一年的合同试用期就是2个月,过了试用期不上保险就是他们违规。当时合同一式2分,但没有给我。
签合同之前2天,我一已经在医院工作1周多了,内勤叫我在员工制度上签字,上写在工作期间不得外出,矿工200。请事假病假100,迟到50,我说这些不是在录用我时就和我说的吗?决定录用我的时候或者我第一天来的时候就应该说的啊,然后我问不签会怎么样,一童姓内勤说不签就别干了。
随后在9月到10月,10月到11月,我因为生病和家里白事都请假,但是我办公室每人请假都只扣100,唯有我扣200,然后发现童姓内勤因为我当时质疑过,就对我暗中克扣。上周我因为工资又给无故克扣,就去内勤室询问,她给我掉了记录看,迟到2天,事假一天,其他同事都说事假扣100,我问怎么扣我200,她推说是会计的事,然后我说你这样太过分,而且到现在还没上保险,她说“你算什么样子和我质疑这些!有能耐你上我找个位子啊,你再这样你别干了...然后说你有完没完,这些和我说没有用,你在不出去我就报警” ——但是我问的问题没有正式的,工作上的解答。
由于关于我的问的员工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我就说你违规违法的,我要去劳务局申请去,然后回到办公室,结果负责我们这块的南方人进来了,不等我说话,一直吼,“你不要干了!我直接解聘你!你愿意告就去告,法院判什么我们就赔你钱”我说要合同,要接触合同理由 ~他说没理由 ~“不需要你在这!”想了想又说“那你不适合这份工作!这就是理由”。”
“然后我说你解聘我你没事前通知 你还一直没给我上保险”
他招了办公室那些人,关上门一直吼,隐约听到给他改试用期,然后拿出来我8月份签的合同,在合同期限选项第三项,多出颜色肉眼可分辨不同的一行字:试用期1~3个月,我说你们怎么可私自改动合同!然后他摇摇手,说不服你去告我吧,让会计给了我多扣钱的10月份工资,和11月份多出来的几天工资。给我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叫我签字,我没签字,拿着他们改过的合同和没签字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走了。
问题一:我现在能通过什么最有效手段捍卫自己权利?
问题二:合同被改的肉眼能分辨,去哪里能鉴定?
童姓内勤在我签订员工制度时,多次说”不签就别干了“:他们私自偷改合同,并且一直没有给我,有没有违规?
高分悬赏: 哪位有经验人士详细指点下我怎样填写劳动争议或者怎样做才能做到利益最大化?越详细越感激!
我需要的是告诉我:单位哪些情况是到了劳动争议那绝对违规的,我一定能胜诉的。还有劳动争议申请书是否必须要人证。
或者 给我个劳动争议申请书的例子,以我这样为形式的:单位无故辞退,一直没上保险——为主要。
有经验人士或专业人士能给个争议申请书示范例子么?以及我怎么写比较好的要点?谢谢指导了!

一、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至签订劳动合同为止;

二、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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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1、需要证明劳动关系,才能申请劳动仲裁;
2、在劳动仲裁前,需要到工商局打印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表;
3、根据自己的主张,收集支持主张的证据;
3、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模版如下: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 请 人:姓名、民族、性别、出生年月(与身份证相同),住所:(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被申请人:公司名称,住所:营业执照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规辞退的赔偿金¥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如有其它请求,可以一并提出)。

事实和理由:

综上所述,请仲裁委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 致
**市**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附:证据 份(见证据清单)
第2个回答  2010-12-22
虽然你声称自己的懂法律的。但我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首先,缴纳社会保险,不是试用期过后的事情,而是建立劳动关系起,公司就必须给你缴纳社保。
下面就来回答你的问题了。
问题一:你先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二:没有鉴定的。就算改过,也可以你同意后的修改。
问题三:私自修改合同,是违规,但很难举证。一直没有给你合同,你可以要求拿回合同。

下面我的一些建议:
第一,一开始,你应该不要拿回合同,主要是去搜集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譬如:考勤记录、公司邮件、公司给你的工资单,或者是一些罚款的单据明细。
好处:你去仲裁时,可以提出没有签订合同,他们自然会拿出合同来。拿出来两份合同都在公司手上,你手上没有,你可以不承认合同内容。因为谁都知道合同在单方面手上,内容都可以修改的。那就需要公司举证他们没有修改过合同。现在你拿走了合同,他们可以说一开始就给你了,这些修改都所以开始征得你的同意,所以修改的。
第二,试用期也不是他们爱写多少就多少个月的,按劳动法规定,一年期合同最多不超过2个月的试用期。所以三个月的试用期是没有法律理据支持的。
第四,劳动仲裁可以提出要求对方补缴社保公积金。这些你只要能提交你和公司的确建立了劳动关系,一般一告一个准。
第五,至于仲裁的申请书,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机构,有一些格式文本。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2-08
首先向你确认以下几点:
1、试用期一个月就是一个月,三个月就是三个月,没有“1~3个月”这种写法。而且试用期的长度是由法定上限的,不知道你劳动合同期限是几年?
2、规章制度的问题,可以向仲裁声明自己对单位规章制度有以下怀疑:A制度制定的过程可能未经过民主程序,应属无效(这个到时候由单位负责举证证明);B国家明令禁止克扣工资,用人单位进行人事管理,可以通过减发考核或全勤奖金的方式进行,而且奖金项目应当是在基本工资之外的。像你单位这种直接扣工资的方式是违法的(而且制度制定程序也违法),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部门提供工资明细(举证责任倒置给单位)。
3、关于合同解除的问题,可以从两个角度分析,无论你是否属于试用期,单位解除合同都需要有能拿上台面的理由和依法履行程序,即使在试用期不合格,也要拿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客观证据,不是单位说不合适就不合适的。记住2点,一是质疑理由,二是质疑程序。
4、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要求:
A、补发单位违法扣除的罚款。
B、请求判定单位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赔偿金:一个月平均工资,具体计算方法是:经济补偿金*2倍。
C、要求单位补缴8至11月社会保险。

证据: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工资支付记录。

利益最大化这个问题,这么跟你说吧,存在一个选择性的问题:
第一个选择,关于试用期长度的选择。这个需要更多你合同的信息补充,如果你坚持认为试用期1个月的话,可以;如果你认为单位把合同修改为3个月试用期,而合同全长未超过3年的话,可以主张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你还可以要求对超出部分进行补偿(也是多发一倍工资噢)这个老板反而“弄巧成拙”了。
第二个选择,关于认定违法解除之后,你要求赔偿金还是恢复劳动关系的选择。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也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补发此前劳动关系中断期间的工资和补缴社保,赔偿金只能拿一个月工资,中断补偿就要看你中断多少时间了哈哈,但是风险是一不小心就过了诉讼时效反而利益缩减了。

因为关于合同、工资结构方面的信息商不充足,故无法为你提供成文的仲裁申请书,可以了解以上内容并与你们本地律师商议,因为标底不是很大,请律师走程序耽误时间比较麻烦,也可以通过劳动部门调解迅速解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2-17
首先向你确认以下几点:
1、试用期一个月就是一个月,三个月就是三个月,没有“1~3个月”这种写法。而且试用期的长度是由法定上限的,不知道你劳动合同期限是几年?
2、规章制度的问题,可以向仲裁声明自己对单位规章制度有以下怀疑:A制度制定的过程可能未经过民主程序,应属无效(这个到时候由单位负责举证证明);B国家明令禁止克扣工资,用人单位进行人事管理,可以通过减发考核或全勤奖金的方式进行,而且奖金项目应当是在基本工资之外的。像你单位这种直接扣工资的方式是违法的(而且制度制定程序也违法),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部门提供工资明细(举证责任倒置给单位)。
3、关于合同解除的问题,可以从两个角度分析,无论你是否属于试用期,单位解除合同都需要有能拿上台面的理由和依法履行程序,即使在试用期不合格,也要拿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客观证据,不是单位说不合适就不合适的。记住2点,一是质疑理由,二是质疑程序。
4、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要求:
A、补发单位违法扣除的罚款。
B、请求判定单位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赔偿金:一个月平均工资,具体计算方法是:经济补偿金*2倍。
C、要求单位补缴8至11月社会保险。

证据: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工资支付记录。

利益最大化这个问题,这么跟你说吧,存在一个选择性的问题:
第一个选择,关于试用期长度的选择。这个需要更多你合同的信息补充,如果你坚持认为试用期1个月的话,可以;如果你认为单位把合同修改为3个月试用期,而合同全长未超过3年的话,可以主张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你还可以要求对超出部分进行补偿(也是多发一倍工资噢)这个老板反而“弄巧成拙”了。
第二个选择,关于认定违法解除之后,你要求赔偿金还是恢复劳动关系的选择。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也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补发此前劳动关系中断期间的工资和补缴社保,赔偿金只能拿一个月工资,中断补偿就要看你中断多少时间了哈哈,但是风险是一不小心就过了诉讼时效反而利益缩减了。

因为关于合同、工资结构方面的信息商不充足,故无法为你提供成文的仲裁申请书,可以了解以上内容并与你们本地律师商议,因为标底不是很大,请律师走程序耽误时间比较麻烦,也可以通过劳动部门调解迅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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