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丈夫意外死亡后,债务和财产该由谁继承---男方父母?妻子?儿女?如果共有,如何分割呢?

法律咨询:我有一个好朋友,丈夫意外死亡后。现在朋友要求保险公司将赔偿支付到大女儿名头下(17岁,不知道是否可独立开普通储蓄账户?),但婆家以女儿大了将要出嫁为由,坚决要求将款项支付到婆婆名下的账户。

请问:这种情况下的债务和财产该由谁继承---男方父母?妻子?儿女?如果共有,如何分割呢?请求律师朋友专业建议,谢谢。
比如:
成员:现在她有公公、婆婆,一个女儿(17岁),两个儿子(一个6岁一个11岁)。
债务总计:30万元。其中应还给朋友的生意往来款项约10万,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约20万。

财产总计:45万元。其中1现金存款10万元。2丈夫意外险赔偿5万,3财产保险20万。4房子价值约50万(房产证抵押到银行了)。5车子价值约10万。6应收生意往来款等其他约8万(手续全失,无凭证,可能收不到钱)

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婆家说要将主要赔付款化到父母名下的账户,媳妇可以拒绝吗?什么理由?

  首先关于保险的问题,保险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并不是给继承人的,而是给指定受益人的,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可以作为遗产处理,我给你以下几个《保险法》条款:
  第三十九条【受益人的确定】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第四十条【受益顺序及份额】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第四十一条【受益人的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第四十二条【保险金作为遗产情形】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结合你朋友的情况,首先被保险人是亡夫,而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因此在被保险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受益人是无法变更的,也就是说,保险赔偿金只能支付给原保险合同及其批注所指定的受益人,这是没有争议的,保险公司会做出正确判断,如果受益人是子女,保险金就给子女;受益人是父母,保险金就给父母;受益人是配偶,保险金就给配偶。轮不上当事人做主,无论媳妇和婆婆是否能协商一致,都不会有任何影响,这不是她们可以自由决定的问题。如果出现第四十二条所列情形,保险赔偿金就作为遗产处理。

  接下来关于遗产的问题:
  首先要搞清楚哪些是遗产。我想你所指的30万元和45万元应该是指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其中有一半本身就是你朋友的,不属于被继承人所有,也就当然不是遗产。也就是说30万元的债务中有15万元本身就由你朋友承担,45万元的财产中有22.5万元本身就属你朋友所有,需要分配的债务和财产只有15万元和22.5万元。
  其次,遗产应当如何分配。本案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只讲第一顺序,第一顺序为父母、配偶和子女,第一顺序之间平等地享有继承权,平等地分配遗产,同时照顾没有经济来源的继承人,比如说父母没有劳动收入且没有其他子女赡养的、未成年子女无人抚养的、配偶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这具体是由法院决定的,当然了,也可以自行协商不一定要去法院的。你朋友的情况,首先她是有劳动收入的,其次她的孩子也是有人抚养的,那么她的公公婆婆如果有其他子女或者有退休金、养老金等劳动收入就照常6个人平均分配遗产,如果没有其他子女也没有劳动收入就要适当照顾多分配。
  特别注意的是,继承了多少份额的遗产就要相应继承多少份额的债务,如果放弃遗产的继承也就不需要继承债务;当然了,债务的清偿只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你朋友的丈夫遗产比债务多没什么问题,在债务多于遗产的情况下,只在遗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无须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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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9
1、你朋友的三个都是未成年,你朋友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其代理人是无权代理代理人放弃继承权的。按照继承法第十条,遗产应由你朋友、你朋友的孩子和你朋友的公公婆婆共同来继承,首先要按照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将你朋友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拿出来,做为你朋友的个人财产,剩下的一半才是你朋友配偶的遗产,由你朋友、你朋友的子女、公婆共同来继承,因你朋友是其子女的代理人,也就是说你朋友实质要分得1/2+1/3即总财产5/6,剩下的1/6由其公婆继承。
2、赔偿款最好还是家里协商一下,必须她公婆把儿子养这么大,多分点赔偿款也未必不可,但也要考虑到还有三个未成年的子女,而且这笔赔偿款本身就应包含老人的赡养费和孩子的抚养费,按这个比例协商分一下即可。
第2个回答  2010-12-09
先将这笔款分给妻子一半,然后另外一半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继承,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第3个回答  2010-12-09
死者父母、妻子、子女均是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死者遗留遗产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债务。
在偿还债务后剩余遗产则应当将按继承人人数平均分配,每人一份。
第4个回答  2010-12-09
遗产分割是扣除完债务再分割的,债权可以计入遗产总数分割。是共有的 扣除夫妻共同财产后才能属于遗产 其它人员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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