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我有一个好朋友,丈夫意外死亡后。现在朋友要求保险公司将赔偿支付到大女儿名头下(17岁,不知道是否可独立开普通储蓄账户?),但婆家以女儿大了将要出嫁为由,坚决要求将款项支付到婆婆名下的账户。
请问:这种情况下的债务和财产该由谁继承---男方父母?妻子?儿女?如果共有,如何分割呢?请求律师朋友专业建议,谢谢。
比如:
成员:现在她有公公、婆婆,一个女儿(17岁),两个儿子(一个6岁一个11岁)。
债务总计:30万元。其中应还给朋友的生意往来款项约10万,银行房屋抵押贷款约20万。
财产总计:45万元。其中1现金存款10万元。2丈夫意外险赔偿5万,3财产保险20万。4房子价值约50万(房产证抵押到银行了)。5车子价值约10万。6应收生意往来款等其他约8万(手续全失,无凭证,可能收不到钱)
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婆家说要将主要赔付款化到父母名下的账户,媳妇可以拒绝吗?什么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