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是否可以报销的问题

我最近做月经量很大,做B超发现了子宫肌瘤,医生说要手术。关于这有几个问题咨询:
1,子宫肌瘤住院属于报销范畴吗,大慨是怎么个报法?
2,我就职于广州番禺的一家民企,买了医保,但是我是在武汉分公司工作,自己也是武汉人,想在武汉住院手术,可以选择户口近的三甲医保医院吗,可以怎么申请

  1、是否报销。根据医疗保险政策,不论你参加的是哪一种医疗保险,子宫肌瘤住院属于报销范围,但是住院应选择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前,应携带医疗保险证件,和医院讲明是医保病人,办理相应的医保住院手续。
  2、报销标准。参加外来从业人员医保并足额缴纳医保费的外来从业人员,从缴费的次月起按相应规定享受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普通门诊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待遇。
  住院医疗待遇标准,根据你选择的医院级别不同报销标准不同,

  分类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 250元 500元 1000元
  基本医疗费用共付段
  统筹金支付比例 72% 68% 64%

  3、异地就医。(1)参保单位经办人持单位证明,或申办人凭医保卡到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申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简称《异地就医记录册》,(首次申办异地就医记录册为免费,因遗失、损坏需补办及更换《异地就医记录册》的须按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购买)。

  (2)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按规定在同一居住地选择1~3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当地未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的,需选择镇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并经选定的医疗机构(需注明医疗机构等级)和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异地就医记录册》审核盖章后,携带下列资料到本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手续。
  (3)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在经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确认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发生的如下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后向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A住院及急诊留观医疗费用;

  B经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审批并在审批有效期内开展相应的门诊特定项目(恶性肿瘤放疗、化疗,肝、肾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尿毒症血透、腹透)及指定门诊慢性病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4)已申办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由个人现金垫付后,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1个月内,按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零星医疗费审核报销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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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19
可以报销。也可以在武汉住院。

医保肯定是在广州买的。先通过公司与广州医保取得联系,办理异地就医申请。

自己垫付费用。出院时取得结算清单和正规发票,叫公司去广州报销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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