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5天不到突然生病不想干了 老板会不会告我

10月1日和老板签订3年合同(2个月试用),在公司呆了4天,10月5号(周末)电话告知老板我突然生病要去外地住院,之后再也没去公司,由于我个人原因病好后也不想去了,这样子算解除劳动合同吗?老板在电话里这样说“合同都签过了,过几个月病好了点还可以来公司上班的”,我不太清楚这句话什么意思。我的合同书也忘记拿了,记得转正后要扣1500元押金,试用期工资半价不扣押金。还签了一份保密协议,现在忘记里面写的什么了,不过我没有正式参与公司的项目。我实在不好意思直接说我病好了不干了,我这样生病后跑路负法律责任吗?比如保密协议还有合同协议里如果有违约金咋办???万一哪天老板发现我在其它公司上班告我咋办?
公司没有给我发钱。

你和单位已经签了劳动合同,既然有劳动合同在你就不能这样做。
根据劳动合同法,你现在还属于试用期吧?这个我不太确定,因为你10月份病假去休息,现在已经12月了,你的试用期单位不知道怎么给你算的,你现在如果还属于试用期的话,你提前3天通知单位就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那如果说单位在这期间给你转正了,假如说你现在是正式职工,你如果要辞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这样才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那你说的那个保密协议,劳动合同法里面有规定,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建议你回单位和领导协商一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24
一般来说,试用期提出辞职,需要提前7天即可。
即你提前7天提出离职,然后工作7天,就可以走了。
公司也不会告你的。
因为它的试用期工资是半价,那是不合法的,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

保密协议你也不用担心。保密义务是肯定的,但要追究违约金,前提是它为了保密而支付给你补偿金了。如果没有支付补偿金,那么它就不能跟你索赔。

另外,最好是你现在补个请假条,然后提出书面辞职。7天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还可向公司索要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19
私营公司老板说了算, 一般来说试用期走人没事, 只是工资没可能拿到了. 但不可能告你.
第3个回答  2010-12-07
签了合同 违约是要付违约金的,一般合同里都有规定的··你最好回去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2-07
= = 合同不是也写着试用期不扣押金嘛,没关系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