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与学生互为主客体。
教育活动中,教师作为一定社会的教育目的,承担起了一定的教育任务,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与技能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教育资源,对学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教师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是毋庸置疑的。
在教育活动中,学生虽然是教育活动的对象——客体,但是学生作为有一定认知与实践能力的人,也是作为主体在活动着。针对教师作为主体所开展的教育活动,学生也在这种活动中主动地认识着、实践着。学生也把教师及教师在教育活动中所运用的一切教育资源作为认识与实践的对象。
鉴于教师与学生互为主客体的关系,在现代教育思想中,人们一般认为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发挥着主导的作用,而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发挥着主体的作用。
扩展资料:
教师角色性质:
教师的角色不只是向学生传授某方面的课本知识,而是要根据学生的发展实际及教育目标、要求,在特定的环境中采用特定的教学方法,通过特定的途径来促进学生成长,教师这种角色是一种性质复杂的职业角色。一个人成长为这种角色需要经过复杂的、长期的学习过程。
教师角色的性质就在于帮助学生成长;或者说,教师是促进学生成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