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贯彻落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如题所述

一、以省为主“引水”——

  动真格,避免资金“撒胡椒面”

  脱贫攻坚战,资金是子弹。打赢脱贫攻坚战,既要“子弹充足”,更要“弹无虚发”。但实践中,还存在不少“哑弹”,无法击中目标。

  《实施意见》中,以省为主建立支持和保障机制,以县为主搭建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通过“联渠引水”到县,化“零钱”为“整钱”,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进而管好用好各类财政涉农资金,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在中央统筹整合20项资金的基础上,我省按照“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用途指向性的原则,对目标接近、投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统筹整合,将扶贫专项资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等19项省级涉农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避免资金“撒胡椒面”。

  省级层面,“管总额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推动“多个渠道引水”。欧阳煌介绍,我省创新支持保障机制,省级主要强调“放得下”,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县投入力度,原则上用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

  按照“源头不变、充分放权”的原则,“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省、市两级相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安排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全部实行因素法分配。因素分为扶贫指标和行业发展指标两大类。其中,扶贫指标权重占70%(主要包括贫困类型、贫困人口规模、贫困发生率、年度脱贫任务、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等指标),行业发展指标权重占30%。

二、以县为主“放水”——

  能精准,避免扶持措施“脱靶”

  审计署6月底发布的对全国40个县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公告显示,有8.43亿元扶贫资金长时间闲置,其中有2.6亿元闲置逾2年,甚至有扶贫资金最长“沉睡”了15年。

  县级层面,实行资金使用、项目审批、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管理、监管责任“六到县”,实现“一个龙头放水”。欧阳煌解释,我省创新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机制,对县级主要强调“接得住,用得好”。贫困县依据脱贫攻坚规划及其工作要求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自主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避免扶持措施“脱靶”,省级相关部门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
贫困县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要求,贫困县要坚持用精准脱贫规划为引导,以重点项目为平台,科学制定统筹资金使用计划,做到内容明确具体、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明确,重点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并与脱贫任务紧密挂钩。

  省对贫困县放权,并不是放任不管。要建立统一考核、统一绩效评价平台,改专项考核为综合考核,改部门单独考评为部门联动考评,确保考评不叠加,部门“放权而不抽身”。同时,加强联合监管,强化纪律约束和责任追究,避免“一放了之”“一放就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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