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处犯治安管理条例第66条,严重与较轻怎么界定?

如题所述

一般情况下是警察自己决定的。但是很明显,这给了警察滥用权力的机会,那么他们就很容易滥用权力,因此,除了国务院自己制定的条例,公安的各级部门会有内部的裁量细则。这个细则会具体规定何种情况是严重,何种情况是较轻。这个细则各个省份和地区是不一样的,但是基本上可以覆盖各种情况。只有在细则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警察才可以自由裁量。
具体规定如何,你可以去各级公安机关的网站上找。找不到就去申请信息公开吧。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以及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行为及处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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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08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和"XX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具体收容教育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严重冲突,立法部门应尽快统一!
第2个回答  2019-11-08
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现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作废。
第3个回答  2019-11-08
这个是办案部门
综合考虑,根据案情、人员数量、影响的程度
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判定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9-02
早取消了劳动教养!还在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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