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想问一下,
1、什么叫负有责任 的生产经营单位?
2、什么情况下叫没有责任?或者什么情况下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企业不会受到处罚?比如不可抗力?除了不可抗力之外呢?
3、是不是企业尽职尽责了之后,比如说该培训也培训了,该配备PPE也配了,但是操作过程中某位员工违规操作,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这种情况下企业有没有责任?还会不会受到处罚?
4、企业尽职尽责之后,班组长违章指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有没有责任?还会不会受到处罚?如果违章指挥的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呢?
5、还有这个企业责任是怎么界定的?由谁来界定?依据什么来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