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哺乳期,10号提出月底要离职,领导不同意要我做到下月10号才可以走,协商未果,然后12号发现自己又怀孕了,去医院做检查,请病假。有三甲医院的病假单也是真实去就医了,钉钉发起请假流程,我们单位请假都要找职务代理人,然后我写了一个职务代理人,小领导拒绝了我的请假,理由是那个职务代理人那天上午休息没办法代理我的工作,然后就算我矿工。我听一个人事朋友说找职务代理人安排调度工作是单位的事情不是我员工的事情。但是我们单位就说规章制度就是这样,哪怕你病假没有代理人就可以不批。请问这样制度合理合法吗?我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我现在是哺乳期孕妇,有正规病假,目前提了离职但是单位没同意我还在职)
有道理。那我是应该先和领导沟通一下,如果她还不批算我旷工,我是占理的,去仲裁可以吧
追答是的,你应该心平气和的跟你领导说,第一,你当时的确有病,无法坚持上班,有医生证明,并非你的过错,第二,按照公司流程,你已经第一时间将情况跟你领导汇报了,也提出了职位代理人,但是,领导说职位代理人已经安排了休息为由,不批我假期,这点让我很无奈,退一万步来说,如果我当时坚持上班,如果上班期间发生什么意外的话,我对自己不负责,对我家庭不负责,对公司也是不负责的,所以,恳请领导,鉴于事实的基础,将旷工改为请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估计你家领导会体谅的,但是,有一点要注意,不能以你是哺乳期的身份或者孕妇(早孕)的身份,难听的说一句,这年头,好人不多,小人不少,你懂的,毕竟你都即将离职了,大家就好聚好散,嘿嘿,如果不能好好聊天的话,那就大家都按“制度”来办事好了
追问嗯嗯谢谢你的解答。其实10号提离职,沟通不成,大家已经有点撕破脸的感觉了。感觉怎么求她们,她们都和我绕,觉得我一没什么社会经验的小姑娘好欺负,以公司制度什么的吓唬我吧。这是我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踏入社会也才两年,她们都十几年了,老江湖。你说的都有理有据,事实上我也算合理合法的。先礼后兵吧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