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到劳动局申请仲裁,怎么处理?

因公司是刚成立不久的,体系还不完善。没有让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离职后已经结清所有工资,还给了补偿。结果员工现在到劳动局告公司没有发清绩效。当初是说这个月有的话就会发,没有的话就不发。员工是没有达到的所以没发绩效。现在离职员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请问要怎么处理?

你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法在先,你能怎么办呢!

1你可以死不承认与劳动者有劳动关系,而是一口咬定是劳务关系,任务完成劳务关系终止,不存在赔偿问题。如果劳动者无法自证你们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胜诉,不用赔偿。

2 当1不成立才提出2。你不能承认体系还不完善,不然可能涉及工商、社保、劳动监察。当庭辩驳的时候可以说是人事部的疏忽造成的,员工没有主动提出,双方都有过失,不能只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你也可以说你提出了签劳务合同,但是劳动者没有签。

3劳动者说没有发清绩效,你可以准备一份绩效表,最好是所有员工的资料都在上面,证明该员工确实不达标,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如果劳动者说我没签字,你可以辩驳其他人也没签字,单位也是这么发的。

追问

那员工抓住没有劳动合同这一项,要求赔偿全部工资×2,可以怎么处理?工资已经是发清了的

追答

死不承认与劳动者有劳动关系,而是一口咬定是劳务关系,任务完成劳务关系终止,不存在赔偿问题。如果劳动者无法自证你们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胜诉,不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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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8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首先对于奖金部分,法律也规定属于收入一部分,你主张这部分收入也属于有理有据。
但是根据你的描述,公司刚成立,体制也不完善,可能公司效益也未必尽如人意。它不愿意发,可能也不违背法律。
因为关于奖金的发放,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额奖金和年终奖等福利外,那用人单位必须足额发放;
所以如果公司以刚成立效益不佳为由,不发,劳动仲裁也很难认定。
因为法律对于工资部分是有明确规定,法则如下;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月工资制的,企业应当每月按照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支付制度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
我的建议,既然已经去仲裁了,你看劳动局怎么给你处理,最好还是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他当初承诺过你的.你可以保留一些聊天,合同,或则同事证人证言,作为证据。不过既然公司刚成立,离职,对方也给了工资,补偿,考虑到刚成立公司也没那么快赚到钱,不要太计较,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希望能帮到你。追答

如果你是用人单位,你如果按照规定发放了奖金,也给了补偿,那就做到了法律规定的。
至于你没有签订合同,由于你公司航程鸡。
劳动执法部门可以给你警告,因为虽然违规,但是初次没关系。
刚才我以为你是职工
如果你是单位,我也说了,奖金没有规定,
除非写进了合同,所以这个也很难认定。

公司刚成立,不是航程鸡,打错了

追问

你好,我不是那位离职者,而是公司的总经理,那位离职者现在就是死抓住这一点去劳动局告我们,请问应该怎么去处理呢

追答

我说了,法律对于绩效奖金没有强制规定
除非你当初写进了合同。如果没有写,你可以说,公司刚成立效益不好。
因为你工资,还有补偿发了,这个劳动法规定的,你都做了。
劳动仲裁部门也是看得懂的,谁在无理取闹。
一般来说仲裁前,都先调解,你可以把你做到的,还有苦心你说下。
那个离职员工工作中的问题,你也可以向执法部门说下。表示你已经仁至义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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