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昆明《护照》办理地点为:
市局及各分局出入境接待窗口、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
市局及主城区各分局办证点工作时间参考:工作日 9:00-11:30;13:00-17:00 (县区办证点工作时间略有调整)
具体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见参考链接:
二、提交材料:
1、提交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碳素笔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自行下载打印、自助填表机打印均可)
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 Mm,头部宽度:21-24 Mm)1张,附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1份
2、我市常住户口公民,交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现役军人,交验身份证明证原件,申请换发的提供原来所持护照原件,遗失、被盗的提供遗失声明
3、未满十六周岁的
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身份证原件(若无身份证需提交户口簿原件)、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户口薄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的证明
5、现役军人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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