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扰民我可以告他吗?

如题所述

可以。

噪音扰民归公安机关管辖,可以拨打110报警,警察会处理。

噪声很大违反《噪声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会被罚款与拘留。

根据《噪声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噪音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扰民作为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

《噪声法》对噪音扰民行为并没有提出声响一定要达到多少分贝才构成噪音扰民的必要条件。

所谓的晚上22点至次日6点钟,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夜间”的定义。“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只是比“日间”标准更高而已。

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噪声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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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14

噪音扰民可以报警。根据声音的大小来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可以报警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城市区域噪声标准》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扩展资料: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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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6-15
第3个回答  2018-04-04
国家对于装修又有明确的时间规定,那就是周一至周五上午的8:00~12:00,下午2:00~6:00,可以进行有噪音装修,周六周日及其它时间段,都只能进行静音装修,如果违反可以找当地城管投诉追问

已经是违反了相关时间,多次沟通无果,物业警察都不管,我也实在没办法了,我家里还有小婴儿,没办法睡觉的,和业主沟通其业主非常野蛮

追答

这种情况可以收集落实证据到法院起诉业主并索赔

追问

如何收集证据呢?

是需要人证吗?

追答

录音有时间记录的

追问

录了音,都记录了,居委会的来了说让我忍着,我天天抱着刚满一岁的孩子睡居委会活动室,居委会的人说噪音没有达到一定程度就不算噪音!有什么事情就得忍着,因为人家是业主,我是租房的!

有房子的是人,难道没房子的就不是人了吗?就不需要平等待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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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04-04
看她装修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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