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商标权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如题所述

一、行政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标、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3、处以非法经营额三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二、民事处罚:1、立即停止侵权;2、赔偿商标专用权人因被侵犯商标专用权遭受的损失(数额为:侵犯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侵权所遭受的损失,包括被侵害的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人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人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三、刑事处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有下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个商标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③销售明知是伪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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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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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侵权专用权的种类与类型,不同的类型,有不同的法律责任。新的商标法中有的,在这里列举两条吧;
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
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
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
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
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
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
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
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一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
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2-01
新《商标法》规定了商标侵权纠纷自行协商解决的程序,其目的:
一是鉴于有些侵权行为仅仅侵犯了注册人的利益,并未给他人带来损害,注册人自行协商,可化解因此产生的争议。
二是可适当减少商标纠纷当事人为解决纠纷所投入的精力。
三是当事人通过协商减少商标案件数量,使执法部门更有效地利用好现有的执法资源。但应当注意,自行协商的商标侵权纠纷首先是未构成刑事犯罪行为的纠纷,对以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为主业且数额达到犯罪立案标准的行为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自行协商解决的纠纷案件,其侵权行为一般情节比较轻微,后果不严重,可以免予行政处罚,即行政责任可予以免除。
第三,对侵权行为的查处主要目的是保护权利人的民事权益不受侵害,协商解决即意味着权利人自己已经认为未对本权利造成危害或者危害后果不严重,从而放弃了对侵权人追究民事责任的权利。
在执法实践中可按如下原则掌握:
1、除商标注册人投诉的案件外,一般情况下,工商机关查办的商标侵权案件,不主动要求当事人进行协商。如果当事人主动要求协商,可给其一定的期限自行协商,到期未提供已经协商解决的证据,则宜按照商标侵权案件进行行政处理。
2、工商机关接受商标权利人投诉的案件,应当视为权利人已经放弃协商或者已经协商不成了,立案工商部门不再主动进行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和解工作。
3、就商标纠纷已经立案的工商机关,应涉案当事人请求,在未就该案件做出行政处理决定之前,涉案当事人又经协商同意和解的,若其和解未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工商机关可以应其书面请求做出撤案(销案)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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