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玩时把别的小朋友推到受伤应不应该负责任

如题所述

应当由家长承担无过错责任,即应当赔偿;同时,幼儿园在管理上有过错的,承担与过错程度相当的赔偿责任。

一、 "过错责任原则"是确定幼儿园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0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这为过错导致的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过错责任原则是作为认定幼儿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即 "有过失就有责任","无过失即无责任"。因此,有无过错是确定幼儿园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如果伤害事故发生,幼儿园存在过错,将根据幼儿园自身过错的大小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监护人承担 "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必须依照法律的特别规定承担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由此可见,监护人(父母)承担的民事责任是一种 "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只要你的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无论监护人有无过错,是否尽到了监护责任,都应承担民事责任。虽然这种责任会因为监护人尽到了责任而减轻,但决不能免除责任。因此,在幼儿园幼儿由于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损害或被他人损害时,应由双方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幼儿园有过错时才承担责任。

三、幼儿园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无故意或过失行为,是确定幼儿园有无过错的依据。

幼儿园幼儿伤害事故基本分为两类,一是责任事故。即违反规章制度造成的事故,渎职造成的事故。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的事故,幼儿园发生此类事故无疑是要承担责任的。另一类是意外事故,即责任事故以外的事故。是不能避兔的,不能克服的,不能预见的,它具有客观性,不能被人所把握和控制。此类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将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申,能够预见幼儿某些行为存在危险却没有及时纠正或引导,导致幼儿伤害事故的发生,那么将根据教师自身过错的大小由幼儿园来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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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06
这个问题首先得分你自己怎么看。
一个是出于责任的问题,小孩在幼儿园受伤,首先负责的应该是幼儿园的老师,而不是家长。
其次是出于个人情感,孩子把别人的孩子弄受伤了,不管有没有责任,你起码得应该去跟人家家长见面说点好话,人之常情。
最后,是需要你自己自责,事故出现偶然的几率小,先有因才有果,所以家庭和学校还是多多沟通,共同管理好学生才是正道,切莫因小失大,因为这个所谓的责任,耽误了孩子的成长,看清问题的实质才是最重要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这种情况应该与幼儿园协商,因为毕竟是自己的孩子推倒受伤的,但是幼儿园必须要负管理不善的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5-05
应该负责任的,毕竟是你家孩子弄伤别人的孩子了。追问

受伤的孩子是玩摇篮时太挤掉下去的,我想知道这个责任是应该幼儿园负还是,我方家长负

追答

那就都要承担责任了。

第4个回答  2016-05-05
协商处理吧!推人的被推的和幼儿园各承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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