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我工钱 没签合同 我有老板相片和考勤表相片 可以到派出所立案吗

如题所述

汗,公司还在吗,老板还在?如果公司还是正常的话,你去劳动局仲裁好啦。劳动局会来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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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10
  这个不是到派出所报案和立案,而应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直至血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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