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需要知道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如题所述

多了去!

1、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3、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收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一房数租”情况下,如何确定承租人?

《解释》第六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6、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最高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3-01
很多人在租房的时候不注意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本文旨在用最简单的文字告诉你租房时必须知道的法律常识。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与订金仅有一字之差,但其背后的法律意义可谓是天壤之别。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这两个字背后蕴含着许多法律意义。
首先定金是合同订立的证明,担保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当你的合同注明是“订金”而不是定金时,那你可要注意了,订金并没有法律上的含义,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并没有要求双倍返还的权利,在实践中经常有故意用“订金”来混淆“定金”来逃避双倍返还定金的义务,大家订立合同的时候可要留意。
只在合同中约定的定金而没有实际交付定金也是没有用的,定金条款属于实践性条款,必须在实际交付后才能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现实交易中大部分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顾名思义就是一诺即成的意思,只要双方订立了合同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实践性合同属于比较少见的,不仅要求订立合同还要实际交付才会产生效力)
买卖不破租赁,让你住的放心
已经成功的入住租住的房屋,但房主突然就把房子给卖了,新的房主拿着房产证让你搬出去,这时你该怎么办?
买卖不破租赁,记住这个专业术语就可以解除你的烦恼。当你的租赁合同还没有到期,新的房产人是不能把你赶出去的。因为你的租赁在前,房屋买卖在后,法律保护原先房屋租赁的效力,而且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还具有购买房屋的优先权。
第2个回答  2021-10-29
  谈不上法律知识吧,但确实有些注意事项需要留意:
  学校宿舍比较方便省事,入住后不用为了缴账单伤脑筋,有专人管理及打扫(只限于公共空间,自己寝室还是要自己整理),安全性较高,较不会遭小偷。
  学生公寓视不同的品牌而定,一般公寓租金包含水费、电费和网费,还有个人财产保险。楼内有24*7小时的监控,以及安全的门禁系统,都是保证学生们生活安全的条件。
  有的学生公寓还会免费提供工作日的早餐,提供洗衣房、公共休闲区、放映室、自习讨论室和健身房等。
  学校宿舍一定要早早提前预定!一般两三月份开房,但每个学校的时间又有不同,比如约克大学就是7月份学校宿舍是随机分配的,所以有些宿舍会离主校区较远。
  校外租房和学生公寓同样建议提早预订,这样有更大空间选择心仪的房型。
  其他类型房子在租赁时要看清合同,一定要弄清楚这些问题:
  租房合同签多久;
  什么时间你可以搬走;
  搬走要提前给多久的notice(如果你在合同还没有到期的情况下搬走,是不可以的);
  维修方面哪些情况是房客自己要处理的,哪些情况是房东会协助处理的;
  你的定金会放在哪里保管;
  合同名字有无错误,并且定金保管也一定要用本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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