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被人指证盗窃,派出所为什么没有去我家找我?会不会被通辑?我和失主不是一个省的,谢谢!

失主说丢失价值30万的货失,在销脏人那里只有几千块的货物,而那个销脏人就说是我卖货给他的,其它就没有什么证据,派出所会听信失主的,他说丢多少就多少吗?不过听说那个销脏的被派出所带走了,后来怎么得判的我就不清楚了。谢谢

根据你所述,被人指证盗窃,如果派出所认为可以派出其他的嫌疑对象,只剩下你了,那么派出所肯定会去“请你”去派出所审问。如果你逃跑了,肯定会对你进行网上通缉。我个人建议,如果真的是你的话,可以去自首,如果盗窃的话,盗窃物价值数额确实不大的话,可以对你从轻处理,或者判你不构成犯罪。后面,如你所述,关于失窃物的价值,应当是以失主购买时发票价值或者对应市场价值来确定。如果失主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话,应当是以被追回的失窃物的真正价值来做确定。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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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9
不找你大概就没你事了。如果有你的份,早晚会找你。

如果你真有问题,主动去交代是个较好的选择。否则,你一辈子都要逃跑。

派出所不会仅仅凭据报案人的发言去办案,最终定损失还需要切实有力的证据。
第2个回答  2010-11-28
被指证犯罪是一定会找你的。货物的价值不是按失主或嫌疑人所述,是要按照实际指向的进货单等旁证来进行法定估价的。至于说“没有证据”,你怎么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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