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个新闻,首先要明确一个态度,那就是他不该破格录取。
这个新闻的背景是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考场里有位女性考生突然晕倒,就在监考老师准备喊人时,一名叫刘旸的考生举手示意,说自己是医生,可以先对晕倒考生进行急救处理。监考老师同意了他的请求,刘旸随即对病人进行了心肺复苏,直到120急救人员赶来。
后来,在考试组织部门的同意下,刘旸的考试时间被延长了10分钟。尽管这样,刘旸的考试成绩还是没有达到录取分数线。
应该说,刘旸的行为是值得肯定的。能够在研究生招考这么重要的考场上放下笔救人,不得不说他的医德是绝对值得称赞的。但我觉得,并不应该因此就在招生考试方面对其进行破格录取,除非在报名考试之前就有相关规定出台并广而告之了。
理由有以下两点:
研究生考试既然是按招生计划根据分数线划定人数,那就得按分数招生,任何人都不能破坏规则,分数没达到就是没达到。如果存在破格录取,那对那个分数够但没能考上的人来说,就是不公平的。
显然,刘旸的救人行为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他的专业技能的,这个技能是个天然壁垒,阻止了其他考生做出救人的行为。而且,这个技能并不是研究生招考的考试科目,如果因为这样就可以破格录取,后续是要出问题的。
从报道中我们也知道,医生刘旸得到了考试时间延长的补偿。严格来说,他并没有因为救人而耽误考试,这也就不存在破格录取的前提。考场上发生的事情或许影响了刘旸在具体科目上的成绩发挥,但考场上的其他人是不是也受到影响了呢?这在有限的范围内,其实是相对公平的事情。
当然,既然刘旸医生的行为值得肯定,需要表扬,不管是考试的组织单位,还是刘旸的所在单位,他们是可以在其它方面做出奖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