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可以划成宅基地么?

如题所述

不能建房。如需建房,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并经国土管理部门批准。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自留地是不允许买卖或变相买卖的,要作为宅基地,必须经过乡镇人民政府的批准。自留地是历史遗留问题,用来种植蔬菜和经济植物用的,若想用作其他途径,须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复。必须办理手续.才可以建设.包括: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是由区级下发的.称为”小产权证”.不同于城市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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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62年,在当时党政合一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并发布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通称的“人民公社60条”),效力相当于行政法规。该《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由生产大队或生产队划出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五到七分配给社员家庭作为自留地,长期不变,用于开展家庭副业生产。客观上说,自全面实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度后,自留地制度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国家还没有规定取消自留地,在现行宪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中,仍然还保留了自留地的规定。近期国家和地方也没有出台有关自留地问题的新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农村基本上都采取冻结原状的方式,没有再重新分配、调整或取消自留地,但以前分配到户的自留地使权依法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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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04
不能建房。如需建房,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并经国土管理部门批准。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自留地是不允许买卖或变相买卖的,要作为宅基地,必须经过乡镇的批准。自留地是历史遗留问题,用来种植蔬菜和经济植物用的,若想用作其他途径,须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复。
从生活常识来讲,可以的,不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是本集体成员、一户一宅、以及满足以上条件后,你可以向村委会提出自留地建房的申请,之后逐级上报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才行。
自留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可以使用土地搞副业,但是如果变成宅基地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手续的变更。
农村自留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个人仅仅只有使用权。而且农村自留地是的用途是用于农业生产活动的土地,而建房的土地是属于建设用地性质的土地,二者从性质上就是不一样的,如果自己在自留地上建房,等于是农户私自改变了土地性质,是违法建筑,是会被拆除的。
农村自留地想建房也不是不可以,必须得经过村委会同意并经国土管理部门批准,有相关的许可证件才可以在自留地上建房。
第2个回答  2021-09-04
自留地能化成宅基地。
自留地要转为宅基地必须符合以下原则:新建房屋后户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能超标,不影响周边邻舍的正常生活工作,村集体同意,国土部门(国土所)同意,最重要的是不能在国家已经规划的开发区(俗称红线内)。
宅基地的申请流程:
1、驻乡(镇)工作人员在受理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申请后,要到实地进行踏勘,认真审查申请用地范围、面积、类型等用地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申请宅基地。
2、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及申报材料。
3、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1)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2)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4、农民宅基地审批程序。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本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5、宅基地审批结束后,就可以进行土地登记了。
第3个回答  2021-09-04
自留地经批准后可以划成宅基地。
如果你是本村户口,符合一户一宅条件,你才可以向村委会主任打报告申请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然后转报上级单位,待上面各级主管单位批准后你就可以在自留地上建房。
第4个回答  2021-09-04
如需建房,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并经国土管理部门批准。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自留地是不允许买卖或变相买卖的,要作为宅基地,必须经过乡镇人民政府的批准。自留地是历史遗留问题,用来种植蔬菜和经济植物用的,若想用作其他途径,须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复。必须办理手续.才可以建设,包括: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是由区级下发的.称为”小产权证”.不同于城市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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