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在借方是表示什么意思?其他应收款在贷方表示什么意思?

有人说其他应付款在借方就是等于其他应收款?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其他应付款借方不等于其他应收款的数目呢?其他应付款的意思不是已经付了的其他应付款吗,为什么会变成多付的呢?同理,也想了解其他应收款的贷方不是已收的其他应收款吗?求解

其他应付款用来核算除应付付账之外的其他的应付款项。
该科目贷方表示发生应付未付情况,借方表示支付,一般余额在贷方,表示还没有支付的款项。

当支付时,支付的金额超过应付的金额时,则该科目余额会出现在借方,表示付多了的款项。
付多了当然就是要收回的,所以当出现借方余额,其本质就成了其他应收款。

至于你说为什么其他应付不等于其他应收款,这个怎么会相等呢?其他应付款的某个明细科目产生了借方余额,这个明细科目还是在其他应付款里,不会变成其他应收款科目里,是互不相干的。只是在资产负债表填报时才加进去。追问

另外,还想询问一下,其他应付款的借方发生额总额是不是代表已经付了的之前欠别人的账款的总额?什么情况下会需要用到其他应付款的借方发生额总额的数据?

追答

其他应付款的借方发生额总额代表已经支付的金额,并不一定要前欠别人的账款总额。
比如欠X个人1万元,也就是说,其他应付款-X个人明细账户里有贷方余额1万,现在你付给此人1.5万,这个1.5万全部计在了借方,于是借方发生额并不是说支付了欠此人未付的1.5万。也就是说会存在多付的情况。

借方发生额 是记录付款的,付款数据在汇兑科目表、计算各明细账户余额时需要用到。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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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02
其他应收款是资产类科目,其他应收款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应收未收回的债权。其他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拓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为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赔付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账务处理编辑。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6.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个人周转使用等拨出的备用金)
7.预付账款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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