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急需~~~叩谢~~~清楚一些~~~再叩谢~~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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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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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5
根据我的经验判断:
1 你可以与其私了,但是前提是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私了的相关协议书、私了时的证人等都应该在共同监督的情况下该公证的公证,以免以后出现差错。
2 拒绝私了,然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方恶意消费的,您可以拒绝给付,换句话说,如果只是擦皮之类的轻伤,他却动不动就CT,总是找理由进行高消费,以表明你对他所造成的伤害如何的高,这样的话,法律上是支持你的。
3 他要求的所有项目都可以成立。因为他受伤了,需要住院,但是,责任认定中他也有过错,所以相对的,我觉得他所说的金额好象不应该那么多,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消费水平,
4 并不要因为自己有过错就不去主张自己的权益,这一点是错的,不管对方怎么样,讲理的话什么都好说,不讲理的人就要依照法律执行。没有面子,也没有同情。
第2个回答  2010-11-25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