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法人 空壳公司 帮人贷款 如果客户还不起 我有什么责任

客户有抵押物给银行 我只签字 另外都不用管 如果客户不还或者是还不起 那么我有什么责任或者说我会不会负担这笔贷款 会不会有刑事责任 知道的说下 谢谢
一个要好的朋友请我做一个公司法人代表,这个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但实际上是个空壳,没有任何资产。现该公司申请向银行抵押贷款2000万,我想问的是:如果我这个朋友资金链断裂,还不上这笔贷款,我作为这个公司的法人(实际上未出一分钱,这个公司的任何财务情况,经营情况我一无所知,但在公司贷款申请上签过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由于是好朋友,我虽然知道有风险,但不好意思拒绝,我想知道一旦这个朋友出了问题,还不上这笔款。对我来讲最差最坏的结果会是什么?这个问题对我很重要,希望大家不要复制些没用的东西来敷衍,希望专业人士能给我指点!谢谢了!

当事人会承担相应责任。
承担责任如下:
1、贷款是公司行为。如果逾期不还,公司须承担法律责任;
2、法人代表(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3、逾期不还,进入诉讼程序判决后,法人代表还会被列入涉诉人员;
4、当担保抵押物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承担继续偿还义务。没有足额出资的,追缴个人资产偿还。拒不偿还的,列入失信执行人,继续追缴,甚至拘留。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通则》第二条 本通则所称贷款人,系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
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本通则中所称贷款系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本通则中的贷款币种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第十二条 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帐户。
第四十八条 贷款人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原贷款债务的清偿责任。
对实行整体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明确其所欠贷款债务由改造后公司全部承担;对实行部分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改造后的股份公司按占用借款人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原借款人的贷款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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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首先如果出现上述你说的那种资金链断的情况,你肯定不会没有任何问题的,你朋友很狡猾,首先法人是注册公司的第一责任人,我不知道为什么你非要去做这个光杆司令,现在很多法人都不用自己的身份,就是为了骗贷款或者在公司有什么事的时候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你还要告诉我们你在其中是否有占股份。另外为什么说你不会脱离关系,第一你是法人,第二贷款的事你也签字了,证明你是知道的。还有公司性质是什么事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追问

是有限责任 法人和股东都是我 这个是抵押的贷款 如果贷款方没钱还 银行不是可以直接收掉抵押物吗?我就充当的是一个第三方 我签字完了就好 虽然名义上是我贷款 但是实际是由贷款方去还这个钱 如果是叫我还这个钱 跟你说的一样 我就一光杆司令 哪儿有钱去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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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8-30
首先,贷款是公司行为。如果逾期不还,公司须承担法律责任。其次,法人代表(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最后,逾期不还,进入诉讼程序判决后,法人代表还会被列入涉诉人员。当担保抵押物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承担继续偿还义务。没有足额出资的,追缴个人资产偿还。拒不偿还的,列入失信执行人,继续追缴,甚至拘留。影响到很多了,包括个人消费、个人贷款、个人经营、子女上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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