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部门运输发票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规定: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另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2008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规定:第十八条 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所称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
,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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