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号)文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铁路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范围限于铁路运输部门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以下项目:运输运营费用(即发到运费和运行运费),铁路建设基金,临管铁路运费及新线运费。
根据以上规定,你公司发出商品所取得的铁路部门的铁路货票所列明细费用项目中,其中运费和铁路基金两项准予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因此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取得的《中国铁路小件货物快运运单》列明的铁路快运包干费、超重费、到付运费和转运费,可按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进项税抵扣注意事项:
1、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有一般纳税人才有可能抵扣进项税额。
2、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或是二者兼而有之。全部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只有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计税方法或二者兼而有之的才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3、符合抵扣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只有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目前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完税凭证、道路、桥、闸通行费发票。
4、检查一下扣税凭证票面是否符合开具要求,例如发票专用章不规范、备注栏不符合规定、纳税人名称、税号等要素填写不规范等等。
5、如果上面均符合规定,但用途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例如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购进贷款服务、餐饮服务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运输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抵扣进项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铁路
铁路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范围,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允许抵扣的项目包括: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不允许抵扣的项目包括: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明确铁路运输服务适用11%税率。提供的快递服务,就其交通运输部分适用11%税率,就其收派服务适用6%税率。
扩展资料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三、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自2014年1月1日起废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