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梁实秋的介绍

关于梁实秋的介绍,不要生平什么的,主要分析一下他的写作风格,或者以一篇他的文章为例文分析他的写法特点什么的

  别一种风范 ——梁实秋散文创作论 于今

  一

  梁实秋在散文创作方面的艺术才华,应该说确是从《雅舍小品》才开始焕发出光彩来的。其后他孜孜不倦地耕耘,终至成为大家。他从1923年就开始写作散文,1927年曾出版过一本散文集,不过佳构无多,没有引起世人的注意。而在《雅舍小品》中,韵味十足的篇章却比比皆是,且与其他作家的散文风格、情调迥然相异,别具一种风范。这部不同凡响的集子在文学史上居有一席地位不是偶然的。

  不过,《雅舍小品》获得人们的交口称誉,并不是在它发表的当时。其时国难当头,兵荒马乱,人们对它鲜有雅兴。《雅舍小品》的核心精神是享受生活、珍惜人生,兼以描摹形形色色的世相与人性,在人们的连生活都不安定的年月里,有多少人有心思来听这种侈谈?它是到了生活安定的经济发展时期才行时起来的。它在台湾广受欢迎,始于20世纪50年代,其时,由于当局的策动,岛上反共文学甚嚣尘上,此类作品怎能称为艺术?再就是为了商业利益而炮制的低俗之作泛滥,以迎合一些低层次的市民的口胃,这路货色哪有什么审美价值?而“五四”以来的新文学作品又基本上被当局所禁,在这种情况下,格调高雅、切人人生的《雅舍小品》的面世(该书于1947年编定,因战事未能印行,1949年底才由台北正中书局推出)就显得弥足珍贵了。六七十年代以来,台湾文学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就散文而言,达到“雅舍”系列境界的毕竟还是寥寥,而此时梁实秋已文名甚盛,在台湾被尊为一代宗师,他的各种散文集的艺术品位都相当高,持续畅销不衰也就势在必然。大陆的读者重新接触到久违了的梁实秋散文,是在80年代后期的事情。自新中国建立直至70年代末,闲适一路的小品在大陆几近绝迹,人们读到的作品几乎都有强烈的政治功利性,教训意味甚浓。进入80年代,赏心悦目的小品篇章才渐渐多起来,不过似乎还没有谁被公认为大家。尘封甚久的周作人散文开始重印,但这位苦茶老人的作品,其味甚苦,喜好这种苦味的人毕竟有限,而更多的读者更偏爱梁实秋:因为他既执著人生,处世态度悠然洒脱,文品又高雅幽默。而充盈在他作品中的那种珍惜有限人生、随缘享受生活的精神特点也颇合时尚。梁实秋的名字很快就家喻户晓了。

  二

  自《雅舍小品》开始的梁实秋散文,其创作特色有几点是很突出的:他的不少作品有着分明的民族意识,表现着他的爱国情怀;到晚年,时常表现为强烈的家国之恋。此其一。第二,与此相联系,这位有绅士之风的作家,常常以调侃、幽默的笔调来针砭时弊。第三,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他注重追求精神的愉悦,这种愉悦来自于努力为社会做事,也来自于淡泊名利,把生活当作艺术来享受的处世态度。第四,他关注人性,表现人性,并倾注心力于人性的抑恶扬善。

  读粱实秋的散文,无论是怀人篇章,还是状物写景之作,我们都常常被他那动情的爱国情思所感染。粱实秋的“无为”仅限于政治方面。他对政治现实是失望了。定居台湾后亦复如此。1987年春,他在反顾自己赴台后的生活与创作时曾直言自己的心境:“避地海曲,万念俱灰。”〔7〕但他毕竟热爱生活,因而在改善世态人心方面,仍是抱积极态度的。

  自《雅舍小品》开始的梁实秋散文,其创作特色有几点是很突出的:他的不少作品有着分明的民族意识,表现着他的爱国情怀;到晚年,时常表现为强烈的家国之恋。此其一。第二,与此相联系,这位有绅士之风的作家,常常以调侃、幽默的笔调来针砭时弊。第三,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他注重追求精神的愉悦,这种愉悦来自于努力为社会做事,也来自于淡泊名利,把生活当作艺术来享受的处世态度。第四,他关注人性,表现人性,并倾注心力于人性的抑恶扬善。

  梁实秋的人品与文品是一致的。在民族矛盾骤然尖锐化的1937年,他被日寇侦缉队列人黑名单,无疑是他热心于抗日救亡宣传所致;1940年1月,他随国民参政会赴前线慰问将士;应救亡急需,他主持过战时中小学教科书的编写工作,并参与编写“以宣扬中国文化及鼓励打击日寇为主旨”的鼓词、相声等通俗文艺作品,所费精力也不少。他在年迈体力衰弱之后,因在台湾无膝下照料,女儿文蔷请他们到美国定居,他申请的是长期居留,而不愿加入美国国籍,别人问起缘由,他说:“人美国籍必须宣誓,忠于美利坚合众国。这一点我做不到。因为我爱我的中国!”〔8〕

  读粱实秋的散文,无论是怀人篇章,还是状物写景之作,我们都常常被他那动情的爱国情思所感染。梁实秋在青岛生活过四年,他对这座美丽的海滨城市很是留恋。青岛曾被殖民主义者占领过,他在提到那座“有俯瞰全市傲观群山之势”的前德国总督府时写道:“反正这座建筑物,尽管相当雄伟,不给人以愉快的印象,因为它带给我们耻辱的回忆。”在写北平的街道时,他对古城的民风着意地写了这么一笔:那些提着笼子架着鸟的“地道的北平人”,对马路格外平整、清洁的洋人租界,几乎都抱一种视而不见的态度,“不肯踱进那块瞧着令人生气的地方”。在似乎平静的叙述中,我们都能感受到他对民族自尊心强烈的“地道的北平人”的敬佩之情。《观光》抒写他在台北接待外国友人来此旅游而触发的感慨。面对那些对我们的落后事物抱着浓厚猎奇兴趣的外国旅游者,他十分反感。《西雅图杂记》中有一篇《豆腐干风波》,文中提到有位美国人在一本讲各地风俗习惯的著作中竞信口开河:“他说中国人吃猿猴的嘴唇,燕子的尾巴,鸟舌汤,炸狼肉。”粱实秋以不屑置辩的口吻揶揄道:“海外奇谈这样离谱,我只好自惭孤陋寡闻了。”这些地方也同样表现着他的民族自尊心。

  晚年的梁实秋,由于思乡之情甚炽,写下了一系列怀念故土的作品。其中有不少以“谈吃”为名目。《火腿》是其中的一篇。他回忆了往昔在大陆时与友人同食火腿的况味后,末了写自己在台湾有幸得到了一只虽瘦小坚硬但却是来自金华的真品(其时两岸尚未开放“三通”),妻子将其携往店铺,请相熟的老板劈开。那老板在将它“劈成两截”后不觉发出了喜悦的惊叫:“数十年不闻此味矣!”并“嗅了又嗅不忍释手”。这些描写传神、动人地展现了台湾百姓的怀乡之情。梁实秋夫妇将火腿的蹄爪送给他,他喜出望外,“说回家去要好好炖一锅汤吃”。这位老板怀乡甚殷的心情,引起了梁实秋深深的共鸣。梁实秋并非浙人,却称金华火腿为“家乡肉”,他借渲染老板的乡思,实际上正突出地表现看自己的家国之恋。

  三

  在梁实秋的散文中,有相当数量是描摹社会世相的,其中不乏针砭时弊之作。这表明他对于自己所生活的那个社会不满意之处颇多。不过从作品的内容来看,他并没有改变社会制度的想法,他只是希望这个社会能不断地有所改良。

  他最看不惯的是官场。在《握手》中,他描写了种种握手的场面,其中给人印象尤深的是,他以厌恶的情绪描绘了那种“做大官或自以为做大官者”握手的姿态:这种人“常常挺着胸膛,伸出一只巨灵之掌,两眼望青天”,即使你主动伸出手,“他的手仍是直僵的伸着,他并不握,他等着你来握”,让人没趣。凡官场人物的形形色色,梁实秋历来憎恶有加,对那种自称“公仆”者流,借握手这样一个小题目,他也毫不客气地奚落一通。在《脸谱》中,他称做官的人是“误人仕途”。并说这种人的脸是“卷帘”脸:“外面摆着一副面孔,在适当的时候呱嗒一声如帘子一般卷起,另露出一副面孔。”这种人对下司道貌岸然,往往面无表情,“使你无从观色,莫测高深”,有时他却把“脸拉得驴般长,使你在他面前觉得矮几尺”;可是“他一旦见到上司,驴脸立刻缩短,再往瘪里一缩,马上变成柿饼脸,堆下笑容”。他挖苦说,这种善变的脸是官场上傲下媚上的必备工具。社会环境污浊,官场犹然。从梁实秋对官场人物握手姿势和脸面善变的描写中,读者对仕途中人际关系的冷漠、虚伪,恐怕都会产生一种反感的情绪。

  《送礼》描述的是梁实秋在台北亲历过的一件事:政府机关某局的梁先生与他住在同一条街上,送礼者只知其姓不知其名,于是屡屡把本欲送至彼“梁寓”之礼品误送达此“梁寓”。被诘问时,他说“我们行里的事要不是梁先生在局里替我们做主,那是不得了的。”原来这里在台湾社会很普通的行贿事例中的一桩。作者揶揄道:“猪喂肥了没有不宰的。”剔肤见骨地揭露了送礼者右着不可告人的图谋。这篇小品,作者是从原始人狩猎归来将猎物分赠众人起笔的,那时的赠礼者与收受者,双方都十分光明磊落.与当今的行贿受贿者的鬼鬼祟祟、心怀鬼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者借这样的对比来否定“人心不古”的当今世风。

  梁实秋对时弊的针砭从社会的方方面面切入,而且每每漾出新意,由于得体而幽默,人们读之,不觉会时而会心地一笑,乃至忍俊不禁。他的幽默常常包含着讽刺。不过,即使是讽刺,在针对一般世风时,在态度上也与针对官场的那些篇章有所不同。官场太污浊,离他所希望的“好政府”相去太远,他时常投去蔑视的一瞥,用语也不免刻薄;而在对其他世相进行针砭时,总是比较委婉、温和,表现出一种绅士之风。

  在《汽车》中,他对势利的世风多有嘲讪,对那种以是否拥有汽车来划分等级的社会现象他很不以为然。在讲到了许多女子以对方是否拥有汽车作为择偶的基本条件时,他写道:“为了汽车而牺牲其他条件,也是值得的交易。……至于婚姻的对方是怎样的一块材料,那是次要的事,一个丈夫顶多重到二百磅,一辆汽车可以重到一吨,小疵大醇,轻重若判。”出语谐趣,分明有弦外之音。对那些在婚姻条件问题上本末倒置的女子,是善意的告诫。《谦让》从宴会上的让座之风写起,宾客们每遇到这种场合就谁也不肯坐首席,以示谦让;接着他调转笔头去写长途公共汽车站,在那里,只见人们“杀进杀出”,如果售票处没有木栅栏,秩序就不堪设想。在强烈的对比中,梁实秋说他有所“发现”:人们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准绳来确定是否谦让的。出席宴会,坐在末席上其实“也并不因此少吃一嘴”,不妨谦让;而长途汽车站上的情形就不同了,一谦让就没有好座位甚至无座位了。那种人们习以为常、实际上带有虚伪性质的“谦让”一经他道破,确有点振聋发聩。幽默的行文中,蕴涵着他对建立真正谦让美德的社会文明的期盼。《钟》因有感于台北市政府“重阳敬老”赠送每位年老市民“时钟一具”遭到诸多非议而作。非议者的理由是“钟”与“终”同音。而市政府并不以科学道理进行疏导,却可笑地否认它是“钟”,改以“计时器”名之。这触发作者想起了种种弥漫于社会的迷信现象并委婉地加以嘲讽:如有人不许孩子在麻将桌旁读书(“书”与“输”同音),虽然读书是好事;又说起有位熟人家道富有,门上贴“一个特大号的倒挂着的福字”(“倒”与“到”同音),不想时过不久,“这位福人驾鹤而去了!”文中还举出了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实例,辅以幽默的评说,妙趣横生。作者对迷信风气的针砭,尽包孕于娓娓道来的叙述中了,读者是不难领悟到的。

  四

  读梁实秋的散文,我们时常为他淡泊名利、达观进取的精神所感染。他注重的是精神愉悦。在怀人之作《悼齐如山先生》一文中,他在回顾往事后这样抒写道:“我觉得先生治学、为人最足令人心折处有二:一是专精的研究精神,一是悠闲的艺术生活。”关于第二点,粱实秋作了一些阐述:“齐老先生是一个真知道生活艺术的人,对于人生有一份极深挚的爱”;“齐先生心胸开阔,了无执著,所以他能享受生活,把生活当作艺术来享受,所以他风神潇洒,望之如闲云野鹤。”他还讲一步解释了齐如山是如何“享受生活”的:“他并不是穷奢极侈地去享受耳目声色之娱,他是随遇而安地欣赏社会人生之形形色色。”其实梁实秋自己也正是这样的。所谓“把生活当作艺术来享受”,就是在生活中,不仅作为一个生活者,而且能超脱地把生活作为审美对象,以欣赏的态度来看待它,并借以丰富自己的精神、情趣,从中获得心境上的愉悦。梁实秋的许多散文,都突出地体现着这样的特点.从他对外界事物或自身经历的叙述、抒写中我们常常能感受到。

  《雅舍》这篇小品写作者自己国难时期的陋屋。他在这座地处僻远、“风来则洞若凉亭”、“雨来则渗如滴漏”的住所里日子过得很愉快,虽说此处有“聚蚊成雷”之类的现象,他也善于自我化解:“冬天一到蚊子自然绝迹”,何况明夏“谁知我还是否住在‘雅舍’!”这里透出了一种具有时代性的飘零感,同时显示着他那随遇而安的达观态度。这种态度在国难期间,应该说是有其积极的一面的。需知当时有多少苦难同胞流离失所!比之那些舒舒服服地在琼楼玉字里享福的达官显贵,作为一位知名学者、大学教授的梁实秋,他能如此安贫乐道,尤显可贵。但梁实秋在这简陋的环境里并不虚度时日,他做了许多有益于社会的事。文中说:“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他的日子过得自在而有相当的价值。四川多雨。雨既然来了,他坦然相对。文中写道:“滂沱大雨时,屋顶湿印到处有,起初如碗大,俄而扩大如盆,继则滴水不绝,终乃屋顶灰泥突然崩裂,如奇葩初绽……”笔下颇有诗意。对“聚雷成阵”之类现象安之若素,又视屋顶灰泥崩裂“如奇葩初绽”,并饶有兴致地品味个中酸甜苦辣,不正说明着他超然地把生活作为审美对象,以洒脱、欣赏的态度来看待身旁发生的种种事态吗!作者在个人凼顿中确乎表现得十分豁达,但他竟然一点也没有表露出忧国忧民的心绪,毕竟不大合乎世情(何况他的个人困苦正因国难所致)。梁实秋写于抗战时期的小品,几乎全然如是,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

  梁实秋说,“雅舍”虽是陋屋,却“自有它的个性。”《雅舍》作者也是自有个性的。在“雅舍”居住期间,梁实秋曾写过一篇题目叫《穷》的散文颇有助于我们对他的个性的了解。文中说,人在穷时尤不可志短;结尾则云:“典型的穷人是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不改其乐”。接着他引了孔子的话:“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在其中矣。”这话出自《论语》,紧跟着还有两句他没有引:“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后来他在一首赠作家琦君的《金缕曲》中加以点化:“富与贵,浮云耳。”重义轻利、穷而不改其乐正是梁实秋个性的一个重要侧面,在他的许多散文中都有突出的体现。他享受生活而又不逾矩。鉴于在中国建立西方式的民主政体已成泡影,政治现实令他十分失望,生活在污浊社会里的梁实秋为了摆脱烦恼而疏离政治,他的这种人生态度,其消极的一面是毋庸讳言的,但他藐视权贵,不为名缰利索所绊毕竟还是可贵的;而追求不逾矩的怡然恬适的人世情趣,又何尝不是对滚滚红尘中那种为谋求高官厚禄而不惜尔虞我诈的世风的一种反拨。

  梁实秋有种说法:“一切只要随缘”,那就“自有它的情趣”(《散步》);在《快乐》中他则说:“内心湛然,则无往而不乐”;又说惟“心无挂碍”方能快乐。因而他工作时专心致志地工作,享受生活乐趣时也心不旁骛。接着他抒写切身体会道:“在工作过程中,有苦恼也有快乐,等到大功告成,那一份‘如愿以偿’的快乐便是至高无上的幸福了。”他的生活乐趣范围极广,散步、随缘观景、欣赏尘世中人生的形形色色,无不包罗在内:“良辰美景,赏心乐事,随处皆是。……雨有雨的趣,晴有晴的妙,小鸟跳跃啄食,猫狗饱食酣睡,哪一样不令人看了觉得快乐?……偶尔遇到一张笑容可掬的脸,能不令人快乐半天?”在他看来,人世间到处都能享受到生活乐趣。这是内心湛然的梁实秋的一种人生体味。

  梁实秋既然视工作的大功告成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幸福”,那么他的生活乐趣确实多多也。他一生都在兢兢业业地工作。工作努力是他著作等身、卓然成家的一个重要因素。他十分欣赏曾国藩的一句格言:“作人从早起起。”他年老时写过一篇《早起》,它中忆起青年时代翻译《阿伯拉与哀绿绮思的情书》的情形:“趁太阳没有出的时候搬竹椅在廊檐下动笔,等到太阳晒满半个院子,人声嘈杂,我便收笔。这样在一个月内译成了那本书,至今回忆起来还是愉快的。”

  粱实秋写作《中年》时自己适逢中年,他直抒胸臆道:“别以为人到中年就算完事。不。”“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并颇为豪迈地说:惟有“中年才能担得起大出轴子戏,只因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他借抒写自己的感受所表现的这种人生精神,至今仍值得称道。

  五

  在人性论方面,梁实秋前后期的见解保持了明显的一致性。1928年他在《新月》杂志著文说,“伟大的文学乃是基于固定的普遍的人性”,“人性是测量文学的惟一的标准”(《文学与革命》)。〔9〕在台湾他写过一篇长文:《文学讲话》〔10〕,他在该文中仍坚持“文学是人性的描写”的主张,又说,人“比兽高明的地方”在于“人有理性,人有较高尚的情感,人有较严肃的道德观念,这便全是我所谓的人性。”他还重申几十年前表述过的观点:“人性乃一向所共有的,元分古今,无间中外,长久的普遍的没有变动。…‘人性的探讨与写照,便是文学的领域,其间的资料好像是很简单,不过是一些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但其实是无穷尽的宝藏。”他特别强凋:“如果以真善美为艺术的最高境界,文学当是最注重‘善’。”他的注重“善”与二元人性论是一致的:在他看来,惟“以理制欲”,方能达到“善”。在文学上,就是要用人的理性,用人的高尚情感与道德来克服人性的弱点,陶冶、提升读者的精神境界。他的散文创作,的确在努力实践这样的主张,其作品鞭挞丑恶、颂扬美好情操的倾向性是十分鲜明的。但人性论并不能解释生活中实际上存在的阶级分野与对立现象,在文学上仅用人性论去排拒或者调和阶级的差异与矛盾,那是行不通的。我们对渗透在梁实秋散文中的人性论,要作具体分析。

  喜怒哀乐与悲欢离合,各色人等都有,但内在意蕴事实上并不相同。鲁迅当年在与梁实秋论战中,在《“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等文中,把人性与阶级性的关系已说得既形象又明晰、中肯了。在《早起》、《快乐》等作品中,清心寡欲的“我”,为各种多姿多彩、生命力蓬勃的事物所感染,并因此油然而生欢愉情绪,但那种超脱的心态,显然表现着绅士阶层悠然的情致,是打着阶级烙印的。在《快乐》中梁实秋形象地告诉人们怎样才能享受到快乐,不过,享乐观毕竟也有阶级性,人们对享乐的追求,各有各的内容与方式。

  《脸谱》、《握手》、《送礼》诸文中都涉笔对于官场和仕途中人的鄙夷,语多讥讽。所表现的,那是“好政府主义”者梁实秋的一种由失望而产生的不满情绪,若说他与政权的执掌者互相敌对,则是谈不上的。

  梁实秋表现人性向善的题旨,有时采用曲折迂回的手法,如借物喻人的《鸟》、《猪》等篇皆是。在《鸟》中,他把林中快活自由的鸟儿,从鸣啭之声到形体的可爱,结合自己的感受,抒写很有诗意;同时,作为对比,他又反复述及在看到提笼架鸟的人清早蹈踺于街边时的内心感触:“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鸟儿到了这种地步,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罢?”他对鸟的际遇感同身受。生存于社会的人,谁不乐于自由自在地生活?谁也不愿失去自由。向往自由确是一种普遍的共同人性。他落笔于鸟,是由于在向往自由方面,“鸟性”与“人性”是共同的。他所感受到的林中群鸟的喜悦,与囚居于笼中的鸟儿的悲哀,分明是注入了自己在人间所获得的感怀的。很少有人去写猪。梁实秋之所以写《猪》,也隐含着对人性向善的期望。此篇与他另一作品《懒》的题旨相近。《懒》开篇第一句是“人没有不懒的。”他认为懒是一种人性的弱点。猪大约是最懒的一种动物了。它的生活内容仅限于…吃、喝、拉、撒、睡’,此外便没有什么”了,一生甚是“无聊”。文中用调侃的口吻写道:猪“不用劳力,它有的是闲暇”;“除了它最后不得善终好像是不无遗憾以外,一生的经过比起任何养尊处优的高级动物也并无愧色。”又云:“可惜它只能四脚着地,辜负了那一身肉”,“如果它能竖起来行走,大腹便便也并不妨事,脑满肠肥的一副相说不定还许能赢得许多人的尊敬”。这里除了对世态的机巧的嘲讽外,也显然含蕴着他对以懒为乐的人性的一种向善的劝戒。

  梁实秋在散文中致力于描写形形色色的人性,但在阶级社会中,人性毕竟与阶级性无法割裂开来。他在81岁高龄时写过一篇《故都乡情》(载台北《联合报》1983年11月1日),文中情真意切地说:“……一个人远离家乡,无论是何种缘故,日久必有一股乡愁。”在他看来,这也是一种共同的普遍人性。此言不能说错,但“共同”的只是表面,不同的人,其乡愁的内容千差万别。各种乡愁其实是各有其阶级内涵的。我们只要粗粗翻阅一下七八十年代台湾的一些怀乡之作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昔日的显贯富豪所怀念的,与被抓壮丁入伍赴台的老兵,他们的所思所念几无共同之处;以前在大陆显赫一时的权要人物,与梁实秋这样的书生,他们的所思所念也迥然各异。

  40年代,梁实秋在他的小品《孩子》里一反习惯上称孩子为未来世界的主人公的说法,却道他们“到处在做现在的主人公。”又云:“孩子是一家之主,父母都要孝他!'’原来他是针对趼_龙、纵容、溺爱孩子的社会风气而言的。其出发点,自然是为了矫正世风,以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父母爱子女是人之天性;但视孩子为“一家之主”却并不见得自古而然,即使在40年代,也并非社会各阶层的家庭中都这样。中国的封建礼教中历来就有“父为子纲”之说,那时的实际生活中也正如此,至少那时的孩子并无“一家之主”的地位吧。《孩子》不失为针砭时弊之作,却很难认定此文所揭示的就是一种“无分古今,无间中外”的人性现象。

  自称以人性论来观照“社会人生之形形色色”的梁实秋,他在审视生活时所表露出来的观念,事实上往往并不能超脱阶级性,他的有些作品,虽也张扬人性论,主调其实是阶级调和论,《第六伦》是其中颇有代表性的一篇。

  在中国的传统中,人伦关系有五,即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梁实秋提出的第六伦是主仆关系。他从生活中切实地感受到主仆关系很难协调,因为仆人是被主人“用钱雇买人的劳力供其驱使的人”。在梁实秋生活的那个社会里,这种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实质上是阶级关系。主人因为自己花了钱,所以总是“惟恐仆人少做了事”,并有“仆人总是懒的”之类的偏见;既然仆人干的是体力劳动,饭量自然大些,“很少主人(尤其是主妇)看着不皱眉的,心痛。”如何消解这种矛盾呢?梁实秋提出了一个“忍”字:“需双方相当的忍”,并且强调“在仆人一方面,更需要忍”!何以“更需要忍”?他找出了一些实在算不得理由的理由来:“主人发脾气,那是因为赌输了钱,或是受了上司的气无处发泄,或是夜里没有睡好觉,或是肠胃消化不良。”难道主人在这类情况下向仆人发脾气,从人性论的角度来看就是合乎情理的?文中又感叹:“现在人心不古,仆人的风度合于古法的已经不多”。“古法”对仆人要求更苛,仆人的处境岂不更糟?梁实秋同时也劝导当主人的要认识到,自己真实的本领可能还不如仆人;又说“驾驭仆人之道,是有秘诀的,那就是,把他当做人,这样一来,凡是人所不容易做到的,我们也就不苛责于他,凡是人所容易犯的毛病,我们也可加以曲宥。”“他也是父母养育的,所以也受过一点发展个性的教育,因此总还有一点人性的遗留。”似乎有点平等意识。不过他那善待仆人的规劝实际上又是与他竭力要维护现存社会秩序的主张相柢牾:他说主仆关系在文明世界里才有,“我们固不必主张反抗文明”。在文中,他一方面的确给了仆人相当的同情;但他更用心良苦地为主人的无理作了种种开脱。他所列述的主人向仆人发脾气的原因(自然是打比方说说而已),没有一项是正当、合理的,他对主人显然没有用理性和较高尚的情感、较严肃的道德观念来要求(梁实秋自己说过这三项“便全是我所谓的人性”)。以这样的人性论来调和“第六伦”的关系,真能化解矛盾吗?恐怕是并无作用的,因为他在“纸上谈兵”时就不那么有说服力,其自相矛盾处已很显然。早年鲁迅在与梁实秋论争时,就指出过他在人性问题上的见解“矛盾而空虚”,〔11〕从《第六伦》来看,又何尝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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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9
梁实秋(1903.1.-1987.11.3)原籍浙江杭县,生于北京。学名梁治华,字实秋,一度以秋郎、子佳为笔名。

1915年秋考入清华大学。在该校高等科求学期间开始写作。第一篇翻译小说《药商的妻》1920年9月发表于《清华周刊》增刊第6期。第一篇散文诗《荷水池畔》发表于1921年5月28日《晨报》第7版。1923年毕业后赴美留学,1926年回国任教于南京东南大学。第二年到上海编缉《时事新报》副刊《青光》,同时与张禹九合编《苦茶》杂志。不久任暨南大学教授。

最初他崇尚浪漫主义,发表不少诗作。在美国哈佛大学研究院学习时受新人文主义者白壁德影响较深。他的代表性论文《现代中国文学之浪漫的趋势》1926年在《晨报副镌》发表,认为中国新文学存在浪漫主义混乱倾向,主张在理性指引下从普遍的人性出发进行文学创作。1930年,杨振声邀请他到青岛大学任外文系主任兼图书馆长。1932年到天津编《益世报》幅刊《文学周刊》。1934年应聘任北京大学研究教授兼外文系主任。1935年秋创办《自由评论》,先后主编过《世界日报》副刊《学文》和《北平晨报》副刊《文艺》。

七七事变,离家独身到后方。1938年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到重庆编译馆主持翻译委员会并担任教科书编辑委员会常委,年底开始编辑《中央日报》副刊《平明》。抗战胜利后回北平任师大英语系教授。1949年到台湾,任台湾师范学院(后改师范大学)英语系教授,后兼系主任,再后又兼文学院长。1961年起专任师大英语研究所教授。1966年退休。

40岁以后着力较多的是散文和翻译。散文代表作《雅舍小品》从1949年起20多年共出4辑。30年代开始翻译莎士比亚作品,持续40载,到1970年完成了全集的翻译,计剧本37册,诗3册。晚年用7年时间完成百万言著作《英国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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