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要求供应商按采购价格退回货款。请问我们该如何做。谢谢!!

我们公司(在法国注册)2004年在深圳采购了一批MP3,一共1200个,货卖出后马上接到了很多客户退回返修的机器,短短1个多月时间就退回了250多个。当时我们就找供应商解决,供应商说是软件问题,需要升级软件,但我们考虑到这么大的退货量,认为机器本身可能还有其他问题,如果简单的升级软件就发给客户,一旦再次出现问题对我们将非常不利,于是我们要求退货,当时供应商也同意退,但是他提出要把货退到香港他指定的地址,然后由他运回深圳。于是我们将252台MP3寄到了供应商指定的香港地址。可是这批MP3在运到深圳的过程中被海关没收了。现在供应商以没有收到返修机为由对我们的退货要求不予理睬。

你好!
因近期特别忙,所以迟复。
你们只要证明252台质量不合格,同时根据深圳公司的指示回运到香港,你就履行了你们的义务,由香港运回深圳是深圳公司的义务。你们可以要求退回货款,先尽量协商,若对方不理会或无理拖延,可以在深圳起诉或者仲裁(若有仲裁条款)。有关材料要保存好。
赖轶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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