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1-02
根据《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4.3.2各类小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各类中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以上。(适用于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规划和工程设计。)
根据《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 109-2008)第六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第三十一条要求:“建筑层数主要从中小学生喜欢户外活动的生理特点、使用要求和节约士地的原则考虑。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宜建楼房,完全小学的普通教室应在三层以下(含三层),初级中学的普通教室应在四层以下(含四层),实验室、专用教室、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的层数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适用农村普通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