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男方在认识现在的女友前,刚在一个城市买了套新房不久,现在要结婚的这个女友在一起,要照顾女方这面的工作和家人,必须要在他所在这个地区,也就是说住在男方买的房子不现实,而要男方再去买新房没那个能力了,所以女方选择出钱购置房屋,房产证写女方的名字,那么让男方置办装修和家电的要求不过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