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下午,我驾驶桑塔纳轿车行至一十字路口,我的路线是左行,待左行绿灯亮后,我起步左行,方向刚打正,突然一辆电瓶三轮车在我前方快速闯红灯横穿马路,我来不及刹车,撞向了其尾部,该电瓶三轮车还载有一名妇女,受伤,医院诊断为脑外伤性珠血,需住院治疗,现已住院五天,共花费治疗费15000多元,两车评估损失3500元。交警说要等病人出院后处理。我的车保障齐全。现想请教大家:
一是,我该负什么责任?
二是,我已经垫付了5000元的医药费,现撞伤家属还一直向我催垫付医费,我还需继续垫付吗?
三是,如果交警确定我负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谢谢大家!
如果伤者受伤严重,第一时间打120,然后再打122报交警,拿到责任认定书。事故现场要对车轮位置和被撞伤者倒地位置拍照记录,还有记住千万不要私了,如果是车主全责,有交强险三责险,保险公司会给伤者赔付医药费,如果伤者全责,就没有义务赔付。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