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考生应如何办理转考手续?转考后已经考过的成绩是否有效?�
考生在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期间,由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等原因造成两市地间或省际间 居住地变迁后,考生要在新的居住地完成其未竟学业,则需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办 理转考手续。这种因考生居住地变动而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部门之间寄转考生考籍档案 等证明材料,以助其完成学业的规程,称为转考。转考又分省际间转考和省内市地之间转考 两种。�
(1)省际间转考考生可携带单位证明信、准考证、全部单科合格证和本人转考申请到当地考 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并由当地考办开具省际间转考证明信。考生持证明信到转入省、 市、自治区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已合格的课程遵从转入省份的免考顶替原则。�
(2)省内转考应携带单位证明信、准考证、全部单科合格证和本人转考申请到当地考办办理 考 籍档案转出手续,并由当地考办开具省内转考证明信。考生持证明信到转入市地考办办理考 籍档案转入手续。已合格课程遵从本省统一的免考顶替原则
参考资料:http://www.sdzk.gov.cn/kaojiguanli/kaojiguanli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