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偷了东西,劳动法怎么处理?

员工偷了东西,劳动法怎么处理?如果按时发工资他们跑了怎么办?如果扣除,剩余还要达到最低工资,不得以补偿公司损失怎么办?作为企业谁来维护我们的利益?? 我们的案件不大,1000元左右,公安局不处理这种小案件.请各位帮忙~~~
我们也没有证据,只是有最大嫌疑对象
而且嫌疑对象已承认偷窃一小部分我们有证据证明是他拿的东西,但是其余我们也没有证据,他也不承认~
这样的话 他是否也已经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了呢??

员工偷了东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追究其责任,以及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经济损失,员工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员工偷窃公司物品,公司应该及时报警,由警方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理:如果盗窃金额较大,构成盗窃罪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则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在公安机关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的同时,公司仍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不论是不是公司员工,偷拿东西都是偷盗行为,涉嫌盗窃罪或者职务侵占罪。如果数额较大或者犯罪次数较多,有可能会被处罚金、没收财产以及有期徒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还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当然最终的宣告刑还要结合全案的从轻、减轻情节来认定。如有积极赔偿、认罪悔罪等从宽情节,可从轻处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员工偷了东西,公司可以依法追究责任以及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也要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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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如果是员工偷了企业的东西,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企业可以以规章制度来处理,予以开除,并一次性扣除被偷物品的价值款。
因为员工的做法是触犯《治安管理条例》,虽然公安局不受理,但是这个员工已经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不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处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第3个回答  2009-02-18
你们可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同时按照损失情况叫他赔偿.如果当月工资不够赔偿的话,那也没有办法,否则也些不人道了.
第4个回答  2009-02-18
交由警察处理。。。
若属实,则可依据劳动法作开除处理。(因为盗窃属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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