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2-15
一、 服务内容
办理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内地居民之间的结婚登记。
二、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三、结婚登记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四、办事程序
当事人共同到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各镇民政办公室、松陵镇在社区服务中心、开发区在开发区农村发展局民政科)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经审核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办理结婚登记。
五、应持证件和材料
1、双方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2、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六、承诺时限:即办件
七、收费标准:工本费9元
只要两个人拿户口本到其中一方的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注册登记就行了 我和我老公一个黑龙江的 一个辽宁的 我们在辽宁登的记 户口就没转 还是在各自的家里 不转没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