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公司口头骗了怎么办

一年半前在邮局存款是邮局工作人员劝说我买太平人寿的盈利多产品,当时因为国家存款有利息税,银行人员说这个没有利息税而且是水涨船高,利息涨就涨,利息降不降,好几次劝我我就买了,而且是全部家产,当时邮局和保险公司的人还给我保证了5年最低收益18万,我觉得是不是有什么不可能的,可是邮局人说邮局承保,让我放心,我就买了,可是现在1年半了,突然间利息又降了,而且他们当初说的最低保证也说没有办法算了,还说保险公司的人找不到了,以这个为理由,我现在要怎么办呢,而且现在和他当时说的一点也不一样,当时根本没有说还要收什么初始费,现在我存的70万成了63万在里边,如果这样算的话他当初给我算的18万最低保证根本不可能,我现在觉得我受骗了,找到邮局人,可是他们说合同上有个最低2.25,只能按合同办,我要怎么办呢???
现在邮局的人承认当时保险公司的人是给我做了最低收益保证,只是我没有文字的东西.

你可以想办法取证,您可以先了解一下这个邮局是不是太平人寿命的代理机构,如果是,邮局保证5年有18万的收益,太平人寿将承担这个责任。

建议:
1,采取录音录象的方法找到当时的经办人,让他承认确实做过许诺。
2,证明该经办人办理这件事的时候是邮局的人,经办行为是邮局授权的。
3,该邮局办理这个业务的时候是保险公司的代理机构。

邮局不是保险人,没有承保资格。邮局人说邮局承保,纯粹胡说八道。

法律依据: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指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保险代理
手续费,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
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必须向中国保监会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后取得
保险兼业代理学可证。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证应该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有在其营业场所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

第一百二十六条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邮局)

第一百三十条 因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找邮局要损失)

说保险公司的人找不到了。胡说八道。如果该邮局不是保险公司的代理机构,那么该邮局办理你的业务就涉嫌欺诈。

如果办理你的业务的是保险公司的人。那么:

第一百二十八条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找保险公司要损失,或5年后要18W收益)
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有超越代理权限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

关键还是要找到当时的办理人。你手里有保单吗?

只要有证据,不要怕打官司,根据保险法规定,当保险合同条款有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作出对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有利的解释。

最好再找律师咨询一下。

希望对你有帮助。

参考资料: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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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3
你可以看看自己的保险合同,投保单的影像资料,险种的说明书。这些都是需要投保人亲笔签名的。
如果买保险的时候你并没有在这些资料上亲笔签名,那就意味着有人代替你签名了。代签名的话保单是无效的,应该可以全额退款。
特别是险种说明书里一定会说明扣初始费用的,投保时投保人一定要在说明书上亲笔签名,而且没有说明书保单是无法生效的。很多银行代理的保险并不会向客户说明。而是回去代签。可以打客服电话咨询,投诉说你买保险时并不知道要扣初始费用,自己是否在说明书上签字。
如果你买保险时没有看清保险条款就马虎的签名买了,那就是你自己的过错,只能为自己的马虎买单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1-14
你买的是万能险,保证利率2.25%,合同上有写,对吧。

你被邮局的人忽悠了,和你相同的案例,今年出现太多了,不是银行就是邮局,这些销售终端一点责任都不负,净胡说八到。你可以在网上搜一下,今年光正经媒体报道就有好几起。

万能险有保底利率,追加高实际利率高的话,5年没准可以打平。

放在保险里的钱,起码应该是10年左右不动用的。万能作为一个中长期复利滚动工具,还是不错的。尤其是你前期追加的比较多。

你可以在网上找天平人寿的网站,看一下现在的实际利率,太平这两年做的还可以,没准会有惊喜~呵呵。

你的这个案例,邮局应该是第一责任人,他们负第一责任。因为他们是销售终端。他们在把你往外推~ 如果他们承认当时保险公司的人是给我做了最低收益保证,让他们落实到纸面上,一定要写下来,让他们签字,然后你再找保险公司~~!!!拿到这个,然后再说,你觉得呢?

刚才去给你看了一下,2008年12月盈利多的结算利率是4.05%,盈利多2007结算利率是4.25%。
第3个回答  2009-01-16
一句话:你可以告他!但你得花些时间和金钱成本。

如果你确定邮局那人给你保证了“5年最低收益18万”,这在法律上他已经有了诈骗动机,至于这个诈骗动机是他为了某种目的主观上诈骗还是客观受他人指使,可以调查;但不管主观也好客观也好,只要是他经手的,让你的钱一存,保险单一出,那么这个人就构成了“诈骗罪”,他必须负上法律责任。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但有人会问一旦他在法官面前又不承认他曾经说过“5年最低收益18万”这句话,而且你当时又没录音或有旁听者为你作证该怎么办呢?其实很简单,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讲:一个人只要一说谎,如果不是策划已久且精通心理学的话,事后只要经心理专家再三盘问,有66%的机率会对自己的说法产生自相矛盾。如果他是一个精通心理学的人,事前精心策划且作好一切心理准备的话,那么可以用现代先进科技“测谎器”进行测试,准确率达到96%以上。

当然,以上后说的这些如果要去实施那必须要公安部门配合,并且要找一个精通犯罪心理学的专业协助,方可完成。也许这不是最有效的方法,但却可能为你取回应该属于你的利益。
第4个回答  2009-01-14
用手机录音的方式,给当初的业务员联系(或者找邮局相关工作人员),并把事情的原委在电话里说一遍,让他自己承认自己曾经说过。。。。所以你才投保了。保险的最基本原则是:最大诚信原则。他们违反了这些,利用了人类的本性,应该算是变相的欺诈。收集到这些第一手资料后,立即到当地的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举报。这是我曾经用过的方法,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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