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签欠条是否有效?是否需要还款?

请各位大大帮忙。
一个1989年出生的人,在2005年2月替父亲签了一张欠条,请问此欠条是否有效?另:从2005年1月至今对方从来没有催过还款,近期(2009年1月份)才要求还款。
请专业人士帮忙,回答仔细一点。现在此欠条是否有效?是否需要还款?在网上看到很多说法,不能确定。
这个钱是利息的费用,当年借的钱大概1万的样子,当时本金已经全部还清,然后写欠条只是要当时应付的1万元的利息,大概2000多的样子。欠条上写的大概就是那2000元的利息,具体已经记不清楚了。事情就是这样。然后是否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如何判断?虽然事实是确实对方没有催过还款,但是没有证据啊?用什么来证明对方确实没有催讨过呢?谢谢!

第1个回答  2009-01-15
1、欠条是否有效只看你说的这些无法准确判断,因为这个要参考很多因素,除了年龄以外,还要根据债务的性质、代签的原因、欠款的数额等因素。
2、至于是否有义务还款,根据你的介绍,不能知道你这个债务的到期时间,如果是在2005年1月就到期,而债权人从未要求归还,那么这个债务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会保护这个债务。
第2个回答  2009-01-15
首先欠条是替父亲欠的,不是当事人,不适格,欠条无效。
既然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无所谓要求还款了。
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是对你们不利的。
第3个回答  2009-01-15
民法通则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民事活动。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数额巨大,超过 未成年人 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的欠条属于效力待定的
有没有法律效力还要结合你所签的欠条的金额
第4个回答  2009-01-15
借贷关系是否成立,是否有借条既非充分条件也非必要条件。
只要对方对方能够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即使没有借条你也要还;如果你可以证明无借贷关系,则对方有借条也没有用。

光凭一张借条实在是无法认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5个回答  2015-11-11
十七岁时签的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从以下几点确定:
第一,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二,债务的产生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第三,债务的产生是否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第四,欠条内容是否完备,体现出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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