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

14号那天我去广州拿货,顺便带了几个朋友,到省汽车站被运证查到,说我非法营运,扣了我的车,不管我怎么说,都是没用的,难道你们只听其他人说吗,怎么不听听我们说呢,你们这些运证就是这么无法无天吗,难道没有人管吗?

如果你是非营运车辆,用你的车来装载乘客或者货物,并且收取了费用,不管是油费也好,其他什么项目的费用也好,收了钱或者获得了变相的利益就是非法营运,当然这只是通俗的说法,实际上非营运车辆产生了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就是非法营运.

如果你是营运车辆,就要看你的营运证上载明的允许营运范围是什么.不能擅自从事核定经营范围以外的车辆经营活动.否则就算是非法营运.
以下按照<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释义>来参照,通俗地讲都算是非法营运(超越经营许可事项)
通常说来有以下几类别:
1,班车客运的客车从事旅游客运运输或者包车运输;旅游客运,包车客运从事班车客运;
2,市内,县内等班车从事省际客运运输等,相互交叉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4,货运车辆从事客运经营;等等

如果你是非法营运,你觉得什么证据都没有并不代表运管没有收集到证据.通常此累证据有:乘客的询问笔录(证人证词);影像资料;车辆信息(包括营运证,线路牌,包车合同\包车预约书,等等)

罚你6000也不算多了,要知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觉得有什么异意,觉得不该这样处罚,或者觉得你没有违章,在收到违法通知书后六十日以内可以向他们运管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没有证据还好说,不过如果证据确凿,你就认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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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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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9-01-20
你可以找运管部门做行政复议,但是你必须有很有力的证据证明才行。国家目前就是这个样子的,警察都等着老百姓帮着破案,然后再送他们一面锦旗!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09
怎么说吧,从你的角度来考虑的话这样就罚几万块当然过分,但你有没有考虑过整个道路运输行业受到你这种类型的冲击有多大?合法营运每年多交的保险和营运费用是多很多的,这种情况下正规办理营运手续的运输车辆就处于一种竞争能力底下的情况中,所以如果不严打非法营运市场就会很快处于一种“非法驱逐合法”的境况中。

你的情况其实只要你能出示非常充分的证据证明你是无偿带朋友的,并非有利益的是可以撤销处罚的。
第4个回答  2009-01-20
穿制服的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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