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突发,意外,重大疾病等困难时,我们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9
1. 岳西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旨在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解决城乡居民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临时救助包括政府对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2. 临时救助对象分为家庭和个人对象。家庭对象包括因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以及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个人对象包括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特困供养人员,以及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等。
3.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年度区域性临时救助标准执行,单次救助金额不超过低保标准10倍。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同一申请人、同一事由的,一年内原则上只救助一次。
4. 临时救助资金来源包括各级财政公共预算安排资金、城乡低保结余资金、福彩公益金、社会捐助资金等。临时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转下年度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5. 临时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将临时救助和救急难等社会救助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临时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急难”救助包保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业务工作,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6.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乡(镇)政务大厅,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落实专门人员,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申请的受理、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7. 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监督检查机制,做到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办理程序“三公开”,申请原因、核查情况、审批结果、救助金额“四公布”,切实维护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8. 岳西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旨在缓解群众因患重特大疾病返贫、致贫情况的发生,助力脱贫攻坚。救助对象为全县参加新农合的居民,因患重特大疾病在省内就医,医疗支出经新农合基金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351”兜底、“1579”再补偿、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等后,年度内合规费用支出仍超过1万元,家庭实际生活水平处于贫困边缘的人员。救助标准包括重特大疾病医疗再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万元,对符合再救助条件的人员,经各种救助后,按个人年度自付合规费用减去1万元起付线后再分档救助。救助程序包括个人申请、精准识别、县级审批等。资金筹集和管理包括县财政预算增加临时救助资金、接受社会及个人捐赠、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对象准确和资金安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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