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按揭贷款规模有多大

如题所述

中国房贷有多少万亿?

2022年一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53.22万亿元,同比增长6%4,比上年末增速低1.9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7790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9.3%,占比较上年全年水平低9.8个百分点。

颤抖吧!猛涨57%,2021年第一季2万亿“房贷”来了

伟哥不是房地产市场的看涨派也不是看跌派,应该算是政策派。房地产市场短期看政策、中期看政策、长期还是看政策。

政策是什么?核心当然是信贷,没有资金房地产不可能涨,所以历史看,房地产市场上涨和信贷宽松程度紧密相关。特别是过去一年多,房地产市场的上涨,和经营贷入楼是关联度非常高的。

那么分析判断2021年一季度市场以及未来市场走势,就必须要看央行公布的一季度信贷数据了:

4月12日,央行公布的一季度金融数据和社会融资数据显示,即便是在去年受疫情影响的高基数影响下,今年一季度银行新增信贷投放规模依旧非常可观.

今年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7.67万亿元,即使是在去年同期高基数的基础上,依然实现同比多增5741亿元。

“个人债务增长的速度比较快,这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居民年龄结构、消费升级、城镇化发展等因素密切相关。总体来看,个人贷款的增速还会保持较快的增长。”阮健弘称,新增个人贷款从结构上看,比较突出的是“一升一落”,升的是个人经营贷款的增速回升,落的是个人住房贷款的增速回落。

3月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4.5%,比上月和上年同期分别低0.2和1.4个百分点。个人经营贷款同比增长24.6%,比上年同期高11.5个百分点。

部分楼市热点城市加大对个人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的排查和处罚力度,即便如此,3月新增信贷数据显示,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为主的居民中长期新增信贷显著超出季节性, 当月新增居民中长期贷款6239亿,环比多增2126亿 ,在基数抬升背景下,同比仍多增1501亿,与当月商品房销售依然火热相印证。

1:历史首次单季度居民户中长期贷款2万亿!

2021年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7.67万亿元,同比多增5741亿元。分部门看,住户贷款增加2.56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5829亿元, 中长期贷款增加1.98万亿元;

《2020年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报告》,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7.1万亿元,同比多增1.29万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1.21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509亿元 ,中长期贷款增加1.26万亿元。

看之前的同期数据,2019年一季度住户部门贷款增加1.81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4292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38万亿元;2018年一季度住户部门贷款增加1.75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4669亿元, 中长期贷款增加1.29万亿元;

众所周知,居民户中长期贷款的核心是房贷,往年全年最高居民户贷款都在5万亿上下,而2021年一季度高达2万亿,如果按照这个数据累计,全年将在7-8万亿。

2:经营贷的历史高位。

央行数据显示,经营贷的额度依然惊人,所以当下热点城市楼市依然活跃。

在2019年之前,购房是不太可能用经营贷的,因为无利可图。经营贷一般1-3年归本,利率远远高于按揭贷款。这种情况下,大部分人不会用经营贷买房。得不偿失。

但在2020年,因为特殊政策,经营贷周期越来越长,利率远远低于按揭贷款,所以不论是购房者还是银行,都有了动经营贷入楼的心思。

经营贷流入楼市的核心原因是和按揭贷款的利差,同时与银行在放贷过程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很大的关系。从银行角度来说,经营贷的风险相对而言是高于按揭贷款的,但是经营贷的利率在政策要求下又低于按揭贷款,所以在银行的执行层面就出现了动作走形,变相鼓励了经营贷进入楼市。

针对一些短期内用新房本以及新企业注册就套取经营贷的行为,最近的打压是非常有力的。这种政策的力度肯定能够抑制市场过热,让经营贷回归到它的本质,有助于企业经营,能够一定程度上抑制整个楼市非理性、不健康的发展。

但只要利差存在,任何政策都只能治标不治本!

在经营贷利率3-4,按揭贷款利率5-6,利差高达2个点,而且经营贷贷款周期和按揭贷款基本都可以20年的情况下。

同样贷款300万,购房按揭贷款要比经营贷利息少82万!

另外,经营贷泛滥最大的影响还是歧视刚需,大部分经营贷都适合投资购房,而且基本集中在改善与豪宅,所以这一轮楼市火热明显从中高端市场开始。2020年2季度开始,从深圳、上海、杭州,都是从中高端物业开始突然火爆。

3:经营贷购房已经从深圳上海等一线城市开始蔓延到二线城市。

从经营贷入楼看,当下银保监网站基本都是二三线城市,可见这个规模体量非常大。

经营贷入楼的根本原因是2个点的利差,对于又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商业银行来说,风险大的经营贷款利率低,而风险小的按揭贷款利率高,自然就出现了搬家。如果不拉平经营贷与按揭贷款利差,那么经营贷入楼是管不住的。

简单的总结一下:中国人的个人贷款很大部分是购房,央行数据显示:一季度个人贷款增加2.6万亿元,同比多增1.4万亿元。这个数据支撑了房地产市场在暴风雨一样的调控中,为什么依然能保持量价上涨。

对于很多购房者关心的房价会不会跌?其实核心还是看信贷,只要央行发布的个人贷款数据同比上涨,那么房价不会跌。

房地产调控的核心是调银行,管不住银行的钱,任何调控都只能是春风化雨,包括深圳、上海、北京、广州等一二线城市的房价,总体看,信贷宽裕的大环境下,上涨依然是主流。

央行发出“限贷令”!2021年起,48万亿房贷面临“高压线”

据央视新闻报道,12月31日下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将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档设定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所谓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主要指的是中资银行,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监管部门确定的上限。

注意,新规分为两个部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

两个领域的信贷流向,都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度,这是楼市将面临的两大“高压线”。

那么,房地产贷款的“上限”在哪里?

具体来说,分为5大档,每档都设置两个上限,分别是房地产贷款上限和个人房贷上限,我们先把新规的内容大概罗列一下,后文再分析规定出台后,对楼市会造成什么影响。

六大国有大行(工农中建、邮政、交通)、国家开发银行为第一档,两个上限分别为40%和32.5%,在5档中最高。

招行、农发银行、浦发、中信、兴业等17家中型银行,为第二档,两个上限分别为27.5%和20%。

第三档是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主要包括城商行、民营银行、大中城市和城区农合机构等,两个上限分别为22.5%和17.5%。

第四档为县域农合机构,两个上限分别为17.5%和12.5%。

最后一档为村镇银行,两个上限分别为12.5%和7.5%。

很明显,我们经常打交道的大型股份银行,条件最宽松,城商行或县城村镇小银行的条件最严。

如此详尽、严格、细致的房地产贷款占比规定,在2020年最后一天发布,紧跟着在2021年第一天就立即实施,没给市场一点缓冲期,是以往从来没有过的。

以前央行当然也对涉房贷款占比有要求,但大都是规定一个模糊的比例,或通过突击检查等方式约束信贷的流向。

比如,2003年银发121号文、2004年银监发46号文、2009年银监发25号文,楼盘必须满足“四证齐全、30%自有资金、开发商具有二级以上资质”才能从银行贷款,这就是所谓的“432”要求。

比如,2015年底,央行推出MPA考核,新增房贷规模及按揭、开发贷占比指标,哪家银行考核不过关,央妈就不给钱了。

央行和银保监会认为,这些措施还远远不够,还得继续给银行加码,不能让房地产予取予求,在我们的记忆中,还真没有像这次发正式文件、分档、定上限,让整个市场都感到了一种“压迫感”。

为什么央行、银保监会要对房地产贷款“放大招”?

答案很简单:房地产贷款占比越来越高,出现了“大而不能倒”的现象,捆绑了整个金融体系。

央行数据显示,2020年三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48.83万亿元,同比增长12.8%,比上季末低0.3个百分点,连续26个月回落,前三季度增加4.42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27.2%,比上年全年水平低6.8个百分点。

易纲行长前段时间发过一篇论文,其中提到:房地产与金融资产之间存在对偶关系。

一方面,房地产是居民和企业的重要资产,居民和企业又通过房地产融资构成对银行的负债,银行的金融资产部分对应着居民和企业手中的房地产。

另一方面,房地产作为抵押品的信贷快速扩张,会导致金融风险向银行和地方集中,并容易形成自我强化的机制。

蓝白当时写文章解读过,跟大家举了个例子:A是购房者,B是银行,C是城市,D是房企。

城市C把土地卖给房企D,城市C获得了财政收入。

房企D拿土地向银行B抵押贷款,盖房施工。

购房者A把收入、现金充当首付,向银行B抵押转换成房产,作为家庭最重要的资产构成部分。

因为发放房贷的原因,银行B的资产端不断扩张,居民的房产实际上对应的就是银行的资产。

涨的时候皆大欢喜,C的财政收入会越来越多,A的资产会越来越优质,并且可以再次抵押获得规模更大的融资,银行B的资产也非常健康,很难出现坏账,D的规模不断扩张,加大力度拿地,到处都是千亿级别的房企,一片欢腾景象。

但实质上看,购房者A、房企B、城市C,他们都把风险和杠杆转嫁到了银行B身上,一旦楼市出现流动性危机,无人接盘的城市出现价格坍塌,房产市值缩水,抵押品价值大跌,银行的资产端必然会恶化,坏账、集中兑付就会成批出现。

华泰固收张继强有份统计,2019年,我国香港地区房价收入比高达49.42倍,在全球居首,而我国大陆地区的房价收入比为29.09倍,也高居全球第二。

对比而言,美国仅为3.5倍、日本为11倍,反映出我国家庭购房负担已显著较重,房价不能再涨了。

要知道,美国和日本可是经历过房地产“硬着陆”的,日本从出台“地价税”后经济一蹶不振,经历了“失去的20年”,美国的次贷危机,最后需要全世界为之买单才蒙混过关。

对房地产加码调控,刻不容缓。

下面聊聊新规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短期(1-2年)看,影响还真不大。

国盛证券曾整理过有关数据,从房地产贷款合计占比看,在第一档中,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占比为41.72%和50.01%,需要压降1.7%和10%。

第二档中,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均有超出,分别需要压降6.8%、0.6%、1.2%和7.8%。

第三档中,杭州银行、成都银行、郑州银行、青岛银行、青农银行需要压降2.7%、13.3%、10.5%、9.3%、7.7%。

看得出来,因为央行最近几年三令五申压降房地产贷款占比,各家银行超出的比例并不多,像第一档里工行、农行、邮政银行、交行都在“天花板”之下,额度都没用完。

哪怕建行和中行涉房贷款占比超出限制了,接下来只需要控制贷款增速就行,反正信贷总量是一直在增长的。

分母增长,分子不动,就算超出贷款上限10%以,照样能达标。

更何况,各家银行还有过渡期。

涉房贷款占比超出2%的,过渡期两年,占比超出4%的,业务调整过渡期长达4年,绝大部分银行都能平稳落地。

但是,长期(5-10年)看,无论对购房者还是对房地产行业,都极其不利。

关键词只有一个:长效机制。

以前调控,控的是现状,控的是银行存量,措施一箩筐,一阵风过后,丝毫不影响房产作为优质抵押品的“真香”地位,银行、房企、购房者,都甘之若饴。

现在的调控,控的是硬性指标,控的是预期和信贷增量,还想把宝贵的信贷资源像以前那样全部投向房地产,门都没有。

房企的“三道红线”,针对了房地产的贷款需求。

银行的“两大高压线”,针对了金融体系的贷款供给。

一边压制“需求”,另一边控制“供给”,用漫长的时间,渐渐“熨平”房地产行业高速扩张带来的副作用,缓解金融体系对楼市的依赖。

蒋天养有句名言:做大事三个条件,第一银子,第二银子,第三还是银子。

不管开发商资本整合腾挪的手段有多高,购房者突破限购、限贷、限售的本事有多强,没有银行源源不断的“银子”支持,信用扩张的基础没了,说什么都是徒劳。

因此,央行选择2021刚开局的时候发出“限贷令”,更是一种态度上的“宣示”:房地产“去金融化”,我们是认真的。

2020年是房地产过去5年来最难的1年,也可能是未来10年最好的1年。

10月全国个人住房贷款环比多增超千亿,这些数字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人们的购房欲望达到了高峰,另外就是贷款买房,国家给开了绿灯,人们充分利用了这个有利的条件。近期按揭贷款政策有所调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房企融资正恢复正常,居民购房意愿也有了边际提升。

扩展资料:

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1、个人层面:经过前期的调控,居民对房地产市场认识也逐渐回归理性,房子在一些人的意识里逐渐由投资品向居住需求回归,人们对房地产市场的预期也发生了变化。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预期是非常重要的,实际上前期非理性发展有很大一个支撑因素是房价不断上涨的预期,但这个预期已经不合时宜。但反过来看,为了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不是使人们对房地产市场形成过度悲观预期,毕竟过度悲观的预期是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背道而驰的。

2、政策层面:“房住不炒”是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基本定位。房地产市场非理性发展会产生很多经济和社会问题,利少而弊多,这里不再赘述,所以中央下定决心要将房地产市场拉回到正常发展轨道。但也要明确,让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发展轨道,并不意味着一味地打压房地产市场,而是要维护其健康发展。毋庸置疑,房地产市场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理性发展将会对经济产生良性作用,也会有助于满足人们的住房需求。宏观政策的跨周期调节也会兼顾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3、金融层面:

一、要防范房地产市场产生风险,包括房价过快增长、房地产商债务问题等,并向金融部门传导;

二、要保证刚性住房群体的信贷需求,在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对首套房购房者予以支持,例如数据显示,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中有90%以上都是首套房贷款;三、房地产市场相关信贷变化是经济总体信贷形势的一部分,一定范围内的松紧都是正常的,而且房地产是实体经济的重要部分,信贷对其有合理支持也是正常的,但信贷政策不会支持房地产市场非理性发展;

四、金融机构在符合调控要求的情况下,在房地产信贷方面也有自己的节奏和把握,前期个人住房贷款增速较低为之后信贷形势留出了较大空间;

五、在保证刚性需求条件下的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房地产市场的其他相关贷款)适度增加,有助于缓解部分房地产商出现的债务问题,也有利于抑制房地产市场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向其他市场主体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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