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正文的写法:包括原由、事项和结语3部分。
原由:请示的原由是请示事项和要求的理由及依据。要先把原由讲清楚,然后再写请示的事项和要求,这才能顺理成章。原由很重要,关系到事项是否成立,是否可行,当然关系到上级机关审批请示的态度。因此,原由常常十分完备,依据、情况、意义、作用等都要写上。
事项:包括办法、措施、主张、看法等。请示的事项,要符合法规,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此,事项要写得具体、明白。如果请示的事项内容比较复杂,要分清主次,一条一条地写出来,条理要清楚,重点要突出。注意:事项简单的,往往和结语合为一句话。
结语:请示的结语有“以上请示,请批复”、“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等。结语是请示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不能遗漏,更不能含糊其辞。
请示的分类介绍
根据请示的不同内容和写作意图分为三类:
1、请求指示的请示。此类请示一般是政策性请示,是下级机关需要上级机关对原有政策规定作出明确解释,对变通处理的问题作出审查认定,对如何处理突发事件或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明确指示等请示。
2、请求帮助的请示。此类请示是下级机关针对某些具体事宜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的请示,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某些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3、请求批转的请示。下级机关就某一涉及面广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和办法,需各有关方面协同办理,但按规定又不能指令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部门办理,需上级机关审定后批转执行,这样的请示就属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