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小升初2022年新政策

如题所述

2022年佛山小升初政策
佛山市户籍学生与·非本市户籍学生的·入学流程有所不同。
户籍生即“户籍适龄学生”,一般指户口簿地址在本地段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能够凭户籍直接报读对应地段的公办初中。除公办外,家长也可选择报读民办学校。
非佛山市户籍学生可根据政策性借读生或普通借读生(即积分生)条件报名公办学校。若积分申请未通过,可以选择报读民办学校或回学生户籍地就读。佛山小升初入学方式我们先开始介绍公办学校的入学途径:
公办学校
划片入学划片入学:即是根据户籍所在地划分对应地段的公办初中。主要有两种形式:多校划片和单校划片。
多校划片:一个区域对应多所初中。
单校划片:一个区域对应一所单一的初中。对大部分户籍生来说,公办的入学方式主要是划片入学。
对口直升(禅城区特有)2021年1月1日起,禅城区执行以下对口直升政策:学生必须是实行对口直升小学的应届毕业生;
具有该学校学籍;
户籍生可直接参与对口直升,借读生必须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才可直升对口初中;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学生,不予参加对口直升。
自主选校(禅城区特有)禅城区的公办学校
在满足区域入学学位后,如有剩余学位,可供择校。户籍生按地段录取后,可选1所学校作为自主选校意愿,·参加自主选校(摇珠)录取。参加对口直升的户籍生可以参加自主选校。自主选校被录取的户籍生,必须到自主选校志愿学校就读,·不再安排原录取学校,未被录取的,到原录取学校注册就读。
政策性借读政策性借读生是借读生的一类,指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之一的,并在对应街道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政策内生育子女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的子女。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由各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置,刚性保障公办学位。
备注:
1.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
2.适龄儿童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均可为子女申请政策性借读,只取父(母)达到条件一方的证明材料;
3.有效期内居住证指禅城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4.“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是指以新生父(母)为法人(经营者)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5.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规定,原购买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适龄子女,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20年1月1日起,此类学生按照普通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民办学校一、·公开招生(直升、摇号、补录)
(1)摇号、补录2020年起,佛山小升初的招生形式正式从面谈更改为通过佛山市统一平台摇号入学的形式。公开招生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统一报名,限额平行选报志愿(直升学校占1个志愿名额)。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依报名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未被录取可在第二轮参与学校补录,热门学校补录名额一般较少。
(2)一贯制直升一贯制学校:分为一贯制学校分为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是指集“小学+初中”为一体的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通俗一点说,就是指该校的小学和初中施行一体化的教育,小学毕业后可直升本校初中。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是指集“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的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二、单列直升简单来说就是:符合单列直招条件可以优先直接录取,且后面不能再参与摇号。单列直招分政策性直招和就近直招,两者都有明确的条件:
(1)政策性直招须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安排到各学校的政策性直招人数不超过该校招生总计划的5%。
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
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符合条件的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符合条件的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符合条件的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四川甘孜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援派干部人才子女就近入学直招
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统筹公民办学位划片招生
纯社会投资民办学校经批准招收就近入学核定范围内学生
民办学校本校在职教职工子女
纯社会投资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直系亲属。
法律依据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免试就近入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小学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初中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入学。实行对口直升的,要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保障入学机会公平。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整治公办民办学校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二)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在对学校原招生范围进行较大调整时,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审慎论证,提前公告。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
(三)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及省定班额标准等,科学核定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于招生工作启动前1周向社会公布。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和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确保在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各地不得再核准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校和省、市属中小学校的招生计划须按程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四)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和管理,完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的备案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学生报读民办学校的方法和途径。从2020年起,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由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工作要做到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各地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入学办法,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制定。
(五)建立招生预警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人口信息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建立完善学位预警机制。对出现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持续增长、学位供给紧张情况的区域和学校,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招生入学政策,科学制定学位分配办法及学生分流安排方案,及时通过官网、官微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扩大宣传,合理引导家长预期。鼓励各地探索研制招生电子地图,便于实时分析研判各学区学位供给动态变化情况,方便学生家长便捷查询各学校招生范围及学位供给信息。
(六)依法保障学生入学权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地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制度,建立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七)简化证明材料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原则,合理设定入学证明事项,并全面清理核查已设定的要求学生提供的各种入学证明材料,实行清单制管理。对通过法定证照、法定文书、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或者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证明事项,原则上应全部取消。严禁各地各校随意增加证明事项和材料的行为,清理群众办事堵点痛点,打通服务群众的“肠梗阻”。对省已明确要求取消的延缓入学就医证明、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和照顾录取证明等,要及时更新办事指南,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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