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酒后什么都不知道了。据有关朋友和其他人告知我, 说我打了一名公交车司机。和一个乘客 和一名妇女,还砸坏一辆三轮车的玻璃。 现在听说公交车司机 住进医院而且 没多大损伤。鼻子当时出血 当时我身上脑部有口子。据有关派出所民警 告知我 砸了3个车打了四个人。 以前本人因俩次事件进过拘留所 俩次都是15天。 本人 22岁。 现在想知道 我最轻法律怎么对待我, 最严重法律怎么对待我。 希望有关法律人员给予解答。。。本人不想再进去了 谢谢大家来
我拘留俩次都是在去年 8月1日出来的 今年2月28日发生的事件 我还在医院骂了医生。 砸了花瓶
而且公交司机打电话叫了 4个人 但是没找到我。司机的鼻子如果伤了骨头法律能怎么对待我?? 而且我 打的那个女的他老公还动手了。 一共是三起事件。 应该 受到什么法律责任。 到底能劳教或者 判刑吗。 拘留我可以接受。
参考资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