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与价值量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商品的价值和价值量

商品的价值不仅有质的规定性(即什么是价值),而且还有量的规定性(即价值量的大小如何决定的问题)。既然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因此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就由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一般人类劳动量来决定。

商品的价值量不是由各个商品生产者生产某种商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它是在同类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中实现的。

价值量的决定(指同种商品的价值量)的内在尺度是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量是由凝结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社会现有的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决定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以简单劳动为尺度来计量的。所谓“现有的正常的生产条件”是指现时一定的生产部门的绝大部分产品的生产条件,其中最主要的是劳动工具,这是生产的客观条件。所谓“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是指中等水平或部门平均的劳动状态,这是生产的主观条件。

扩展资料

商品价值量的决定,首先是通过生产部门内部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使“个别劳动时间”转化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个别价值转化为社会价值即市场价值的过程。

假定市场上商品供求平衡,不存在竞争,某生产部门生产条件分为优、中、劣三种,那么,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就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在这个部门的生产中,如果中等生产条件占统治地位,中等生产条件生产的[[产品]]在这个部门的产品中占绝大多数,那么,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由中等生产条件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来决定,商品的社会价值就由中等生产条件生产出来的商品[[个别价值]]来决定。

第二,在这个部门的生产中,如果劣等生产条件占统治地位,劣等生产条件生产的产品在这个部门的产品中占绝大多数,那么,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由劣等生产条件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来决定,商品的社会价值就由劣等生产条件生产出来的商品个别价值来决定。

第三,在这个部门的生产中,如果优等生产条件占统治地位,优等生产条件生产的产品在这个部门的产品中占绝大多数,那么,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由优等生产条件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来决定,商品的社会价值就由优等生产条件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个别价值来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价值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价值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