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认证书不能用于产品

如题所述

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所谓产品质量认证,是由依法取得产品质量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依据有关的产品标准和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工厂审查和产品检验等,对符合条件要求的,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以证明该产品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活动。

  产品质量认证与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区别主要是:

  (1)认证的对象不是企业的质量体系,而是企业生产的某一产品;

  (2)认证依据的标准不是质量管理标准,而是相关的产品标准;

  (3)认证的结论不是证明企业质量体系是否符合质量管理标准,而是证明产品是否符合产品标准。

  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对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颁发认证标志,便于消费者识别,也有利于提高经认证合格的企业和产品的市场信誉,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以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同时,由作为第三方的认证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认证,已成为许多国家保证产品质量的一种普遍做法。经过质量认证的产品可以方便地进人国际市场,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

  二.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体系认证的区别

  1.认证对象不同。

  产品质量认证的对象是批量生产的定型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是企业的质量体系,确切地说,是“企业质量体系中影响持续按需方的要求提出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和某些要素”,即质量保证体系。

  2.证明的方式不同。

  产品质量的认证的证明方式是产品认证证书及产品认证标志,证书和标志证明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质量体系认证的证明方式是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体系认证标记,证书和标记只证明该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某一质量保证标准,不证明该企业生产的任何产品符合产品标准。

  3.证明的使用的区别。

  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不能用于产品,标志可用于获准认证的产品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标记都不能在产品上使用。

  4.实施质量体系审核的依据不同。

  产品质量认证一般按GB/T 19002-ISO 9002 检查体系;质量体系认证依据审核企业要求,可能是GB/T 19001-ISO 9001、GB/T 19002-ISO 9002、GB/T 19003-ISO 9003其中之一。如果企业具有产品设计/开发功能,同时又希望对外承揽设计任务,可申请GB/T 19001-ISO 9001的体系认证,如果企业虽然具备设计/开发功能,但不对外承揽设计任务,或者没有设计功能,但产品的制造比较复杂,可申请GB/T 19002-ISO 9002的体系认证,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十分简单,则申请GB/T 19003-ISO 9003的体系认证。

  5.申请企业类型不同。

  要求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是生产特定的产品型企业,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可以是生产、安装型企业,可以是设计/开发、制造、安装服务型企业,也可以是出厂检查和检验型企业。

  综上所述,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体系认证既有区别,又互相利用。企业只有清楚了解了两类认证的区别和互相关系,以确定应该实施产品认证,还是应该实施质量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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