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和业委会都是维护居民利益的组织,但居委会和业委会的性质和组成类别等有所不同,它们的区别为:
1、单位性质不同。居委会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
2、权利不同。居民通过居委会的制度直接行使宪法赋予的自治权和民主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权利;而居民无法业主委员会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
3、工作性质不同。居民委员会在市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而业主委员会是在业主共同的磋商中来进行工作。
居委会的资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所以居委会的资金是由政府来提供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委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业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