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备案未办房产证的房如何交易

如题所述

1、已备案但未办房产证的房子,如何转让?

答:按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你必须先把房产证办理到自己名下,再转让给第三方。这种方法税费比较高。通常很多人是先办到自己名下,再和第三方签订买卖契约,然后等到免税期到再办理第三方交易,这样可以免去大量税金。

2、如果有买家要买房,此房转让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这个问题和上面是一回事,以上面解释为准。

3、转让费用是多少?

答:按你以上的情况,费用包括:一、首次办理房产证你应该缴纳契税、登记费。二、转让第三方你应该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交易服务费。三、办理对第三方名下的契税和登记费由第三方承担。四、主要是第二项里面的税金太重,请重点考虑。

4、更改备案期间与买家是否另立房屋交易合同?如何订立合同?买家付一部分定金后,剩余尾款如何要回?

答:你提到了更改备案,说明你在房产管理部门有一定关系,这样办理会很省钱。和前面的就不一样了,步骤是:一、把你原来和开发公司签的合同退回开发公司,同时由开发公司将买方直接变为第三人,这时要收清房款。二、收到全部款项后通知你房产管理部门的熟人,把备案变更掉或撤销掉,这样第三人才能去办理房产证,如果尾款不清,就不要让他们变更备案内容。

扩展资料:

房地产交易应遵循以下一般规则:

(1)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这就是“房产权与地产权一同交易规则”。房产权与地产权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只能由同一主体享有,而不能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如果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他们的权利就会发生冲突,各自的权利都无法行使。在房地产交易中只有遵循这一规则,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我国建立市场机制的时间还不长,截止到2013年7月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场化的房地产价格体系,我国房地产价格构成复杂,非经专业评估难以恰当确定,故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准,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3)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实施该制度的意义在于:进行房地产交易要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要求当事人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便于以此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当事人作不实申报时,国家将依法委托有关部门评估,按评估的价格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

(4)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权属变更或抵押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房地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实际占有或签订契约都难以成为判断房地产权利变动的科学公示方式,现代各国多采用登记公示的方法以标示房地产权利的变动。我国法律也确立了这一规则,并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未办理权属登记,转让、抵押行为无效。

参考资料:房产交易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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