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资最低标准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2017江苏 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770元,增加140元;二类地区1600元,增加140元;三类地区1400元,增加130元。 非全日制用工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5.5元;二类地区14元;三类地区12元。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 加班 加点的 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执法、法例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 住房公积金 后,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017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地区分类   一类地区    南京 市区、 无锡 市区、 江阴 市、宜兴市、常州市区、苏州市区、吴江市、 张家 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南通市区、启东市、通州市、海门市、镇江市区、泰州市区   二类地区   溧水区、高淳区、徐州市区、金坛市、溧阳市、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市、连云港市区、淮安市区(不含楚州区、淮阴区)、盐城市区、大丰市、东台市、扬州市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靖江市、姜堰市、兴化市、泰兴市   三类地区   新沂市、铜山县、丰县、沛县、邳州市、睢宁县、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赣榆县、楚州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江都市、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宿迁市区、宿豫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关于 五险一金 的问题   所谓“ 最低工资 ”,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所谓“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和 生育保险 ,还有住房公积金。   根据2017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月工资,在剔除了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也不算在内;另外,法律、 法规 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和个人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由上可知,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所缴纳的 社会保险 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根据《 最低工资规定 》第六条明确指出,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 赡养 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据此,最低工资标准里考虑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一因素的。

法律客观: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73号)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56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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