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能就是对接上出了问题,老师同意的话有没有证据证明,教务那边的话是要看证明的。
扩展资料:
申请缓考内容
学生考试期间因考前突然生并其他形式(补修、提前修、选修、重新学习等)考试与正常考
试发生冲突或其他意外原因而不能参加考试者,应于考前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书面缓考
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经院系主管教学主任同意.
申请缓考办法
办理缓考由学生到学院领取缓考申请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后交学院,学院核实后签署意
见,交教务处审核,审核同意后登记,并将其中一份交教务处留底,另一份带回通知学生并备案。
缓考与重考同时进行,如因特殊原因仍不能参加缓考的,应再次办理缓考手续。
3. 申请缓考条件
学生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缓考:
(1)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考试;
(2)学生因事已被准假离校不能按时参加考试;
(3)学生因考试时间冲突,不能参加正常考试;
(4)学生已经办理提前就业手续不能按时回校参加期末考试。
参考资料:缓考——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