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找来在日本失业后的一点保障资料:
日本的失业保险制度是强制性保险制度。失业保险的资金来源于参加保险的职工和职工所在的企业以及国家财政预算。失业保险费相当于职工月收入的0.8%,由职工本人和所在企业平均分摊。失业者领取的失业津贴中有14%来自财政补贴。
尽管参加失业保险是强制性的,但并不是只要加入了失业保险,失业时就能享受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不仅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还要履行一定的手续。职工因被解雇或退职而失业,若想领取失业津贴,须向他们住地附近的公共职业安定所(官办的职业介绍所)提出申请,并交原工作单位的解雇或退职证明,接受领取失业保险津贴的资格审查,经过公共职业安定所的“失业认定”,若不是本人原因,经过7天的“等待日”即可领取失业津贴,若是本人原因退职,需经过3个月的“限制期”才能领取失业津贴。领取失业津贴的条件是,在前加入失业保险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而且虽然处于失业状态,但必有积极就业的愿望,并正在寻找职业,具备可随时就业的能力。因患病或负伤而不能工作的人,妊娠、分娩或照料婴儿者,婚后不能马上就业的,攻读学业的,为自己开展经营活动的等都被列入“非劳动力”范围,不能领取失业津贴。
失业津贴的日支付额和支付天数是根据失业者的年龄、加入失业保险的时间、失业前半年日平均工资计算的。日失业津贴额相当于失业前日平均工资的80%到50%,最多不超过10790日元,最低不少于3430日元。工龄不同,可领取失业保险津贴的天数也不一样,一般在90—300天之间。失业津贴不像工资那样每月到时发放,而是每4周发1次,每次都要重新进行“失业认定”。如果不能在指定的时间前往公共职业安定所接受认定,就不能领到下次失业津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